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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450631782C/2024-00062
  • 白羊府〔2024〕52号
  • 其他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白羊镇
  • 有效
  • 2024-11-25
  • 2024-11-28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羊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羊府〔202452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羊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辖区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辖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镇修订了《白羊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41125

(此件公开发布)

白羊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灾害管理及救灾资源合力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属地为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前防范、灾中救援、灾后救助统筹安排,实现全过程管理。

、适用范围和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达到救助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相邻区域发生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并对我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本预案开展辖区内灾害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二)启动条件

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研判到达应急响应级别,或市、区有关部门发布临灾预警、预计可能发生较大灾情时,启动本预案。

指挥机构

成立白羊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辖区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办,由谭正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根据救助工作的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物资保障、转移安置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核查上报组

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各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工作人员到受灾区域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数据。灾害结束后,对灾害造成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结果经领导审核后报相关区级部门。

(二)应急救援组

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镇村综合应急救援队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对受灾区域及周边危险区域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救灾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保障组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财政办和各村(社区)负责。

主要职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四)恢复重建

平安法治办、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供电所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设施设备及城镇供水、供电等市政设施,排查辖区危房建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五)资金保障

财政办、平安法治办等有关单位负责

主要职责:协调、申请救灾救助资金,做好相应资金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救灾救助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六)医疗卫生组

白羊卫生院负责。

主要职责:组织医护人员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指导做好灾区疫监测管控、环境消和除害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七)秩序维护

由派出所、平安法治办负责

主要职责:加强辖区治安管理和秩序维护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要害区域的安全保卫,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救助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有序发放、人身财物安全、社会稳定可控

(八)接收捐赠组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财政办负责。

主要职责: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及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组

纪委负责。

主要职责:对各单位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以及救灾救助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察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灾情报送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报告受灾情况,迅速组织人员查灾问灾,在灾情结束之前执行每天报告制度。办公室(中心)及时将收集的各行业领域灾情数据交平安法治办汇总,汇总后的数据报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至相应区级部门。

灾情报的主要内容:灾种、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造成的损失、救灾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困难和要求、目前灾民生活安排情况

、救助措施

为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紧急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应采取以下应急救助措施

(一)指挥部启动运行全部人员进入紧急待命状态,全力以赴投入救灾救助工作。

(二)与受灾村(社区)保持密切联系,迅速收集汇总受灾情况并报送灾情信息报告灾情发展及救灾救助工作进展。

(三)各分管领导带领工作组按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四)根据灾区实际需要,调拨/采购救灾救助款物,指导灾区做好紧急避险转移安置和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应急局申领帐篷等应急救灾救助物资支援灾区。

(五)落实市、关于救灾救助工作的有关指示批示,查灾核灾后,及时汇总上报辖区灾情损失及救灾救助工作情况。

(六)将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暂无房可住、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等人员,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

(七)根据受灾群众意愿,组织开展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途径解决恢复重建资金,鼓励通过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恢复重建,积极发挥巨灾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保险经济补偿作用。

(八)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按相关文件要求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冬春生活救助,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区应急局。

(九)各涉灾办公室(中心)配合镇纪委、相关区级部门对救灾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物资储备

镇指挥部按照辖区主要遭受自然灾害类型,组织采购/储备救灾救助物资建立镇级物资储备库1村级物资储备点8个,临时避灾场所9个,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病能医

八、宣传培训

各涉灾办公室(中心)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广泛普及应急法律法规和自然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常识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村社灾害管理人员和应急救灾队伍、社会单位、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培训演练

、附则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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