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白羊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压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专题推进会4次,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确保责任层层传导、任务有效落实。
2.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年内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次,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健全学法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集中法治学习2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完成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动态清理制度,建立健全发文管理台账。2025年,全镇共制发各类文件155件,其中无新增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对现行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清单、执法依据等信息,全面执行2人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定,主动“亮证执法”,做到执法过程全纪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保障,12名执法人员,配齐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开展“线上+线下”执法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与水平。全面通过“执法+监督”应用开展执法活动,办理执法案件,“行政检查规范率”“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实现“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3.实现权力监督全覆盖。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中的专业作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导各村(社区)规范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动接受区级执法部门业务指导,细化执法流程。
4.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加强政府合同履约风险管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10余件,有效防控政府合同法律风险。同时还建立政府合同履行情况跟踪评估监督机制,收集分析履约情况,开展履约监督预警。
(三)深化普法宣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1.弘扬宪法权威。精心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20余场次,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2.实施精准普法。按照普法规划,聚焦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反诈防骗、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余次,覆盖群众约万人次,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完成了“八五”普法验收和“九五”普法谋划。创新打造“铜心法治龙门阵”特色普法品牌,举办活动5场,发放资料千余份,提升普法趣味性和吸引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标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镇工作仍存在短板:
(一)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形式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覆盖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
(二)基层法治专业力量相对薄弱,普法宣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及村(社区)法治资源保障不均衡。
(三)部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难题的意识和能力需持续锤炼。
三、2026年工作计划
白羊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问题短板,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凝聚更强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聚焦关键环节,提升履职效能。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打造具有白羊特色的普法品牌,全力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和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镇综治中心建设,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深化“141”基层治理体系应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