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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6689265405/2024-00013
  • 安溪府〔2024〕14号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安溪镇
  • 有效
  • 2024-03-11
  • 2024-03-14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溪府〔202414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板块、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3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要求,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建统领,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原则,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打造更好环境、更优生态的美丽安溪。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集中资源、加快突破,强化动态排查治理,推进全域全面清零。

——创建引领,整体提升。以农村黑臭水体清零为目标,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塑农村生态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分析农村黑臭水体特征与污染成因,聚焦生产生活、外源内源等污染治理,对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实施分类,因地制宜开展治理。

——经济适用,维护简便。遵循治水规律,综合考虑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等,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合理选择经济适用、维护便捷、高质高效的工艺技术和治理模式。

——强化统筹,“九治”共推加强各岗位、各村(社区)协调,强化指导督促,一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九治”攻坚,迭代升级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范围对象。全镇建成区以外涉及农村区域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域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区域的农村黑臭水体。

(四)工作目标。

2023年启动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以各村为单位,在2020年农村黑臭水体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持续对全镇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并动态更新,明确任务清单、责任主体、整治时限等。至2024年底,对照全镇排查问题清单完成治理、销号工作,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常态化、治后长效监管机制。同步推进实施清淤疏浚、乡镇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小微企业排污监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九大行动”,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实现全镇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二、工作现状

(一)排查摸底。2020年至今,我镇按照感官判断、满意度测评、水质监测等步骤组织4个村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全镇所有水体进行了排查,其中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2条,纳入区级监管清单2条,水域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治理进展。按照区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要求,我镇需于2024年底前完成辖区已排查出的所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现全镇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截至目前,我镇2条农村黑臭水体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委托工程设计单位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后由我镇组织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三)问题清单。通过开展排查工作,我镇农村黑臭水体主要污染成因是由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导致,排查问题清单如下:

铜梁区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问题清单

序号

镇街

行政村

水体名称

水体类型

水域面积

主要污染成因

惠及人口

判断依据

管理级别

1

安溪镇

金滩村

打沙

鱼塘

200

水产养殖

90

感官判断

区级监管

2

安溪镇

谭洪村

余乾贵鸭场

沟渠

200

畜禽养殖

80

感官判断

区级监管

三、水体清零

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总方案及一水一策子方案编制工作,我镇根据一水一策子方案负责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一)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淤疏浚行动。

1.实施清淤疏浚。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对淤积严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现象的黑臭坑塘和废弃闲置鱼塘,调查底泥污染状况,明确清淤范围和深度,采用机械或人工等方式开展清淤。

2.加强底泥监管。清淤底泥实施分类处置,合理确定底泥处置方式和去向,安全处理处置底泥,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实施疏浚连通。定期清理河床淤泥、杂草、杂物、垃圾等污染物,收割水生植物,恢复水体的流动性和通透性。面积较小和自净能力弱的坑塘、沟渠,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自然湿地、氧化塘等,安装曝气增氧机、人工浮岛等设施。

4.开展岸线保护。加强河道的维护和管理,减少河道的污染物输入。因地制宜在水体周围建立生态湿地,增加植被种植,促进水体生态平衡。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实施生态净化。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人工增氧等措施,通过水体净化、水生修复、水系恢复等“人工+自然”的方式消除黑臭,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系统。

6.增强生物多样性。因地制宜引进适宜的水生生物,如鱼类、藻类等,通过种植荷花等水生植物,促进水体生态平衡,有效改善黑臭水体的环境质量。

(二)实施乡镇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1.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镇边界等薄弱区域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落实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三同步”要求,逐步补齐全镇污水管网短板。

2.强化设施运行维护。每周对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巡查,确保镇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监督运维单位强化工艺技术调控,规范记录运行原始数据,定期分析优化运行参数;加强操作人员培训,运维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编制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置安全管理人员,购置安全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应如实准确地记录,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案。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

1.摸清能力底数。开展全镇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摸排,重点摸清设施运行年限、水质达标、管网配套、运维保障等情况,按照“一站一策”要求,推进已建设施提质增效,逐步补齐治理短板。

2.分类梯次推进。统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农户采取沼气净化池、堆肥等方式综合利用。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效衔接,在“愿改则改、能改则改”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常住农户“改厕”全覆盖。因地制宜采用纳管、集中、分散、资源化利用模式。

(四)实施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

1.强化畜禽养殖区划管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管理规定,禁养区内严禁新建养殖场;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适养区内新建养殖场以及存量养殖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2.严格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按照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落实养殖业主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指导。指导畜禽养殖场(专业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镇农服中心和镇规建办共同对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开展联合验收;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粪污去向可查、可追溯;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4.分级分类实施粪污治理利用。对黑臭水体周边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实施分类治理。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建设完善配套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规模以下养殖户建设相应的粪污收集存储设施。依托镇街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实施有效环境管理。

5.强化养殖环境的监管执法。对畜禽粪污处理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粪污漏排、直排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加强监管执法,建立畜禽养殖环境投诉办理回访机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五)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行动。

1.分级分类实施治理。对30亩以上规模养殖场(户)、集中连片区域,通过建设处理设施、强化水质监测和日常管理等措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30亩以下的,在环境条件具备前提下,推行种养结合模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

2.开展治理效果评估。配合区级部门开展节地节水机械化尾水治理模式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低成本、效果好的治理模式。

3.严格尾水排放监管。做好已治理水产养殖监管工作,确保治理效果不反弹。在养殖区内新建、扩建水产养殖场的需配套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落实好尾水排放报告和尾水监测监管等机制,动员社会群众参与监管。

(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

1.推进分类减量利用。引导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提升分类收运能力。探索适宜我镇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和就地处置模式,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近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2.健全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强镇村(社区)两级设施建设,促进垃圾收运体系向社(组)延伸覆盖,共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对设备落后、老化严重的镇级垃圾清洁运输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合理配置和淘汰功能不完善的垃圾收运车辆。在农村人口聚集居住区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

3.完善运行管护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以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分类、资源化利用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度。探索村庄保洁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分类氛围。

4.严格收运处置监管。强化垃圾运输管理,防止垃圾运输途中出现丢弃、遗撒和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实施垃圾治理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水体周边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七)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

1.测土配方施肥提升。根据全区印发的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利用项目集中推广水稻、油菜的配方施肥技术,在蔬菜及果树种植基地推广有机肥、绿肥种植,尾菜还田等技术。

2.持续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利用市级、区级资金建立项目示范区,覆盖重点农作物,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农企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防治效果好、操作简便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全方位加大对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因地制宜推广全程承包和应急防治技术服务。推进科学用药。加大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宣传引导力度,针对重点地区、作物、病虫害、种植户,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用量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农药减量助剂等技术措施,降低中高毒农药使用比例,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体系与机制。

3.完善秸秆处置体系。开展秸秆还田监测,有效了解秸秆还田后土壤环境变化,同时积极开展好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示范,逐渐探索示范点+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或公司+农户等一体化秸秆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

4.加强农膜回收利用。健全提升镇、村(社区)两级回收网络体系,完成区级下达的废弃农膜回收量目标任务,回收率达到目标指标值。

(八)实施小微企业排污监管行动。禁止引进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强化小微企业排污行为监管,做好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组织实施汽修、酿酒、食品生产等小微企业(小作坊)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满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处理相关要求。指导监督餐饮经营者、规模农家乐建设配套隔油设施,防止因污水管网堵塞、破损等原因形成黑臭水体。

(九)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一河一策”河流整治提升方案。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常态化推进河道“清四乱”,规范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河流巡查、水质监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总结河湖系统治理、生态价值挖掘、群众幸福感提升等方面经验做法。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党建统领。镇党委、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党建统领贯穿清零工作全过程,定期研究调度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队伍参与清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文明乡风,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水体整治宣传引导等工作,加强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工作。镇经济发展岗负责对接协调供电企业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类用电价格;加强项目策划和储备,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农业农村污染整治专项资金。镇财务管理岗负责资金统筹和指导督促相关岗位、各村(社区)加强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管理。各岗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主动协作配合,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九大行动”顺利实施。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工作。

(三)保障治理资金。要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美丽河湖建设、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可以统筹整合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乡村振兴、乡村建设一体推进。完成辖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区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镇财务管理岗按程序拨付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经费。

(四)建立长效机制。设置水体公示牌,建立保洁制度,落实日常管护资金,组建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护队伍,对整治后的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定期开展监测,防止治后反弹。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库长等责任主体,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发挥村民主体地位,合理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工作考核等重要内容,压实各村(社区)主体责任。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村(社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督查督办等。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大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




附件


安溪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长:方中伦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副组长:曾宪友统战委员、副镇长

        罗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员:党政服务岗、基层党建岗、纪检监察岗、宣传统战岗、财务管理岗、规划建设岗、经济发展岗、农业服务岗、城镇管理岗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岗,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杜巍、高明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

(二)督促指导镇属各有关岗位、各村(社区)系统有效解决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定期调度全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进展。

(四)采取实地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绩效评估。

(五)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调度机制。工作专班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分析情况,推进工作。

(二)现场推进机制。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议,组织观摩学习,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比学赶超良好工作氛围。

(三)督察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纳入镇级督查范畴,对治理工作、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有关岗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交办评估机制。结合各岗位职能职责,按照污染源类型进行问题交办,由行业对接岗位督导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进行问题整改。定期组织对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九大行动”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将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作为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成员。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岗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专班成员分别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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