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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46689265405/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安溪府〔2023〕39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铜梁区安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日期 ] 2023-05-19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安溪府〔202339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社区矫正

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安溪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调整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方中伦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副组长:朱健午平安办负责人

        安溪派出所所长

        杨白久安溪司法所负责人

员:戴永川财政办负责人

        胡梦平  民政办负责人

        社保所

韩永凤农服中心负责人

        妇联负责人

西党政办工作人员

罗永友安溪派出所警员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溪司法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杨白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安溪镇社区矫正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委、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制定安溪镇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

3.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4.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5.督查、检查和指导安溪镇社区矫正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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