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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6689265405/2022-00034
  • 安溪府〔2022〕28号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公文
  • 铜梁区安溪镇
  • 安溪府〔2022〕28号
  • 2022-05-06
  • 2022-05-08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镇2022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溪府〔202228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溪镇2022年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站、中心:

《安溪镇2022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256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镇2022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安溪镇决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原则,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按照“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镇街(管委会)”三级监管与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我镇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时间:20224月至202210

整治范围: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厂房库房、村民自建房、施工工地、“九小场所”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消防安全三大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刘彦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方中伦任副组长,全体二级班子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卫健办、经发办、规建办、派出所为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形成齐抓共管、执法联动的整治格局。

四、整治重点

(一)医院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电源火源管理、具有较强腐蚀性且用以燃烧的试剂等问题。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班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管理。要组织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专项清查,摸清涉及种类和数量,及时移交或统一管理。医院应对电器、电源火源、易燃易爆源等内容开展清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值守制度,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确保医护人员会组织疏散逃生,会使用灭火器。对因疫情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人员及时安全疏散。加强对医院的督促指导,与日常防疫工作同步开展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强化视频、电话、远程监控督导巡查,坚决纠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消防工作机制,杜绝因疫情防控需要降低消防安全的设防等级的情况发生。

(二)学校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库房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要部位开展自查,重点检查人员岗位责任落实,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存储使用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逐一登记,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管理,闭环管理。

(三)养老机构

聚焦基础条件差、安全隐患大、服务品质低的养老机构和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场所,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搭建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违规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安全标志,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按技术要求安装、使用、敷设、维护保养、检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未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大功率电器;未定期清洗油烟管道;使用燃气的厨房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等隐患,确保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零,一般安全风险隐患基本消除。

(四)厂房库房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重点检查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五)村民自建房

此次治理范围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镇街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紧盯逐幢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住宿3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指导、督促村(社区)居委会对6类重点情形之外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结合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修订,优化消防安全布局,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建房审批及施工监管,对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制止和查处。组织村(居)委员会利用自建房外墙开展“消防知识上墙”宣传。各行业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六)“九小场所”

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属地监管,强化专业指导和帮助,科学配置力量,加大“九小场所”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做到即查即改、立查立改。要建立隐患清单,逐一按照整改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隐患未整治不放手,确保应整尽整、不留后患。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安全手册、海报等多渠道,扎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紧盯“九小场所”场所经营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安全事故警示、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努力提升经营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和特种作业专业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2531日)。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发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运用九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导则,对照导则内容建立单位的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61日至2022831日)。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清单、梳理隐患整改难度、制定整改计划、逐个整改销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因历史客观原因,确实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91日至1030日)。巩固此次排查检查整治成效,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稳控全区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针对整治内容,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厘清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完成消防安全三大行动的各项目标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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