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府〔2021〕31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
现将《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村(社区),镇属各办、站、所、中心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7月份以来,全市接连发生3起较大事故,G50高速公路渝北段发生1起租赁大客车自燃事件,全市交通事故出现反弹,交通安全形势陡然严峻。为认真贯彻公安部“7.27”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良智市长、明朗副市长相关批示精神,按照区道安办《关于印发<铜梁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安交办〔2021〕31号)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落实见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省县道、农村道路,通过源头严管、路面执法、酒驾醉驾、治乱疏堵、隐患清剿、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七个整治”,排查治理一批人、车、路等源头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依法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企业及责任人,组织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谷 俊 镇长
副组长:罗 伟 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
蒋显凯 安溪派出所民警
田丰平 平安办负责人
蒋小华 农服中心负责人
唐祖勇 经发办负责人
张秀峰 规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田丰平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严管整治。
整治重点:客运及企业。
整治目标:客运及企业车辆使用性质清理核查率达100%。
整治措施:①安溪派出所要建立专人监管机制,逐一落实车辆及驾驶人核查面签,每月对照企业报备情况比对车辆运行轨迹,发现异常后通报路面拦查。②禁止租用不合格的9座以上客车作为通勤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要排查辖区企业是否存在租用大客车用于通勤,如果存在该情况,要将车辆号牌通报给安溪派出所)③经发办要进一步强化企业运输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二)强化路面执法整治
整治重点:①客车、面包车超员,三轮车(电瓶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②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③驾驶人的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客车、面包车、三轮车(电瓶车)、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守法率达90%。
整治措施:①按照区道安办要求,安溪镇道安办、劝导站要全勤上路上岗,安溪派出所公巡队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镇道安办将不定期抽查通报,同时每周抽查劝导站上岗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镇道安办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纠,强化巡逻防控。安溪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防控,加强对劝导站的指导督促,落实驻站执法,提高纠违量。同时要注意规范执法,严禁虚构执法,拆分执法。②安溪派出所每月“逢五”深入农村道路,开展农村公路“双违”(超员和违法载人)治理集中统一行动,严查各类违法。③各村(社区)对辖区有事故多发或交通秩序混乱路段路口进行摸排,严重影响安全通行的,向镇道安办提出书面申请,由镇道安办上报区道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勘,选取路段或路口打造农村交通安全科技应用示范点,设置卡口、高清视频抓拍等技术设备,提升执法查处效能。④安溪派出所公巡队要组织力量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动态执法,扩大农村道路管控面。
(三)强化酒驾醉驾整治
整治重点:私家车、摩托车、面包车等车型酒驾违法。
整治目标:①酒驾事故起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5%;②酒驾事故死亡人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10%。
整治措施:①安溪派出所严厉打击酒驾醉驾。②对涉及酒驾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公安干警,严格身份核查、信息采集、情况上报和通报镇纪委。(请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加强对内部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
(四)强化治乱疏堵整治
整治重点:①全面规范交通设施;②全面完成堵乱点治理。
整治目标:道路交通设施规范率达到95%以上。
整治措施:规建办要对不规范的各类安全设施立即整改,护栏损坏的要及时修护。
(五)强化隐患清剿整治
整治重点:①推进“存量”隐患、临水隐患、治理;②“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易积水道路排查治理;③推进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隐患治理。
整治目标:①“存量”隐患、临水隐患治理达100%;②治理完成平交路口隐患。
整治措施:①各村(社区)对“新改扩”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夏季汛期道路隐患、易积水道路以及桥梁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抄告镇政府、督促治理。特别是对未投入使用、正在改扩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防发生事故。(排查的一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村(社区)要及时自行整治,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镇道安办牵头复核后统一报告镇政府。对未投入使用、正在改扩建的道路要汲取平滩5.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监管,严防发生事故)
(六)强化责任追究整治
整治重点:以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
整治目标:惩治一批、打击一批、处罚一批不履行职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和驾驶人刑事责任。
整治措施:①凡发生1次死亡1人、重伤3人、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的运输企业按照《刑法》规定,安溪派出所要依法“一案一查”,刑事打击率要达100%;②对交通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安溪派出所、镇应急办要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控制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责任追究率达100%。③对营运车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镇应急办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叠加处罚、顶格处罚,处罚率达100%。④全面清理企业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因多次超员、超载违法经处罚不改的,安溪派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处罚率达100%。⑤对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的,安溪派出所要抄告区应急办,按照《安全生产法》实施严管重罚,处罚率达100%。
(七)强化宣传警示整治
警示重点:围绕“百日整治行动”,曝光典型的违法及事故案例,警示源头及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以及交通参与者。
警示目标:震慑警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达100%;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
工作措施:①镇道安办要结合夏季、汛期和暑期交通安全特点,督促辖区客货运企业以防起火、防爆胎、防范疲劳驾驶、应急处置等为重点,督促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培训。②安溪派出所要针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车内张贴违法举报电话,监督驾驶员交通违法;③安溪派出所向社会曝光渣土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违法;④劝导站要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⑤要积极配合区教委联合区公安局组建的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⑥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每季度更新内容(请各村(社区)设置后将橱窗图片报镇道安办)。⑦针对夏秋两季容易出现的雷暴、雨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减速驾驶、避免通行危险路段等;各村(社区)要推送劝导员相关劝导提示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推进
要将“百日整治行动”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一并推进。定期研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三色预警
镇道安办将综合各村(社区)事故预防效果、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整治查处、督检发现问题等情况,每月对好、中、差村(社区)开展“黄、橙、红”三色预警。对工作开展较差被预警的村(社区),镇道安办将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通报、每月调度。镇道安办将组织安溪派出所根据三色预警情况对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问责
“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周加强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勤履职、源头和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村(社区)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平安办报告,推动纳入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中心要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对措施落实的自查自纠。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格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