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统筹负责一体化智治平台运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件收发、政务公开、后勤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宗侨台、群众团体、人大、政协联络等领域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辖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
(4)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政策。
(5)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综合执法、信访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人民武装、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乡村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17.19万元,支出总计2317.1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5.3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13.63万元;(2)由于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收入共计700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收入;(4)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 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25.59万元;此外,2023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79.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17.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62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13.63万元;(2)由于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收入共计700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收入;(4)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 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2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1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17.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5.3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13.63万元;(2)由于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收入共计700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收入;(4)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25.59万元。此外,2023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79.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87万元,占49.75%;项目支出1164.33万元,占50.25%;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9.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79.28万元,无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7.1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3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13.63万元;(2)由于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收入共计700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收入;(4)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 故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25.59万元。此外,2023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79.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1.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3.51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13.63万元;(2)由于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收入共计700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3.04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13.63万元;(2)由于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相关收入共计700万元;(3)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收入;(4)政府性基金主要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此外,2023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79.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9.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79.28万元,无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36万元,占30.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84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安溪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1.98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25万元,占2.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1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支出,我单位涉及事业单位绩效超高总量、职工教育费、未休假补贴、公用经费定额等预算资金共计9.41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8.28万元,占13.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9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编制预算时未将临时救助项目纳入预算。最终形成2024年度社会保障与就业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8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43.95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7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支出,我单位涉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预算资金共计20.27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67.20万元,占3.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0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支出,我单位涉及河长制、农村保洁及垃圾清运等预算资金共计48.5万元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21.85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5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是:(1)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支出,我单位涉及市政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0万元未能全额拨付;(2)按财政局要求将市政环卫经费14.15万元由城乡社区支出调整至节能环保支出,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8)农林水支出519.95万元,占25.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11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区财政局为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对我单位部分非紧急、非刚性的项目支出进行了暂缓支出,涉及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项目等预算资金未能全额拨付,最终形成2024年度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9)交通运输支出80.63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拨付泥结石路、“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共计145.3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4.96万元,占1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向上级部门请示后拨付资金。涉及文件:铜经信文〔2024〕3号;安溪府文铜经信文〔2023〕11号;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摘录)(摘自铜府纪要〔2024〕10号)。
(11)住房保障支出56.17万元,占2.7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40万元,占3.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0万元,增长23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40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0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新下达抗旱防汛专项资金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9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1)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故较上年度减少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相关支出共计516.12万元;(2)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出;(3)2024年事业单位退休1人,新招录1人,2022年终超额绩效在2024年初发放。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3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2.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6.18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1)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2)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全部支出,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26.1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5.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8.13万元,增长842.4%,主要原因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本年支出255.2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8.38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渝财债〔2021〕39号,铜委农办〔2022〕4号,“5+2”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增加了228.1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24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22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部分人大会议补助资金未下达,通过往来资金拨付部分会议补助,故较2023年度减少7.22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5万元,下降59.4%,2024年度领导、同事跨省学习次数较2023年度有所减少,故培训费开支较2023年度减少4.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50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将原统计在机关本级的事业单位划分为7个账套单独核算,较2023年度减少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故较2023年度减少7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办公电脑、空调等资产。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8个(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的项目个数之和)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8项,涉及资金1164.3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其中,安全维稳项目依上级要求不予公开。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详见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对38个(所有二级预算单位的项目个数之和)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8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对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梁静 023-45393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