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3月)

发布日期:2024-03-07 来源:安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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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3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23-45393324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救助金额

1

王开成

安康村

医疗困难

1000

2

郭光琴

龙峰村

医疗困难

1000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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