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镇临时救助审核结果公示(3月)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集体评审,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23- 45393324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救助金额 |
1 |
王开成 |
安康村 |
医疗困难 |
1000 |
2 |
郭光琴 |
龙峰村 |
医疗困难 |
1000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无 |
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