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6〕18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严守农机补贴资金安全底线,精准规范发放补贴,切实堵塞漏洞,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
镇街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申办第一道关口,应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职,保障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安全使用的同时高质高效推进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
二、规范流程办理
一是强化资料审查。镇街补贴办理人员受理补贴申请时,须逐项核验购机者身份信息、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转账凭证、一卡通账户等资料真实性,重点核对发票信息与机具铭牌、系统备案信息一致,留存复印件归档备查。信息录入补贴办理系统时务必注意录入准确性。
二是强化补助核实。镇街应加强农机购置类补助项目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互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个人或主体名义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镇街补贴办理人员应当认真核实报补机具是否已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文件要求,坚决杜绝同一购机者、同一台机具重复申领财政补助。
三是强化实机核验。对报补机具,特别是高补贴额机具、一人多台等情形,必须执行见人、见机、见票“三见”核验,拍摄人机合影、机具铭牌特写,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机具真实购置、实际使用,从源头规避重复骗补。
三、加强协同监管
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等相关要求,落实市、县(自治县、区)、乡(镇、街)三级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
请各镇(街道)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即刻落实各项审核举措,切实筑牢农机购置补贴审核防线,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廉洁、规范、高效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