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2025年6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时间:2025-06-09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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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20256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6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从 2025 69613。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023-45855001023-45855014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1

简霜

石马村

简霜,女,36岁,因本人刑满释放回家,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

2

陈祖加

赛龙村

陈祖加,男,45岁,未婚。因本人长期在大足精卫中心门诊治疗自付费用2793.28元,陈祖加出院后还欠大足精卫中心生活费9000元,生活困难

3

陈道秋

七佛村

陈道秋,男,78岁,因本人患肺癌于202558日在渝大医院住院治疗费用4111.22元,报销3182.86元,自付费用928.3692,因医治无效于2025531日死亡,住院期间医药费用由敬老院垫付,现将申请临时救助金归还于敬老院

4

周发万

四面村

周发万,男78岁,因本人患病于20252月在安居卫生院住院治疗费用1873.09元,报销1372.94元,自付费用500.15元,因医治无效于2025325日死亡,住院期间医药费用由敬老院垫付,现将申请临时救助金归还于敬老院

5

欧祖全

紫极村

欧祖全,男,72岁,因本人患病于20255月在安居卫生院住院治疗费用4837.25元,报销4156.88元,自付费用680.37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1

陈有均

四面村

子女财产超标,能自救

2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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