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2025年4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6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5 年 4 月 8 日— 4 月 12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855001,023-45855014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
1 |
周成云 |
大田社区 |
周成云,男,80岁,因本人患肺部感染脑梗于2024年9月—2025年2月在安居卫生院住院治疗费用5711.99元,报销4688.51元,自付费用1023.48元,门诊自付费用384.16元,合计自付费用1407.64元。 |
|
2 |
李明中 |
临江社区 |
李明中,男,55岁,刑满释放回家生活困难 |
|
3 |
王屹立 |
临江社区 |
王屹立,男,37岁,因本人患病没有工作生活困难 |
|
4 |
邓一 |
石马村 |
邓一,男,40岁,因本人强制戒毒回家生活困难 |
|
5 |
郑晓峰 |
石马村 |
郑晓峰,男,39岁,离婚,因本人犯卖毒品刑满释放回家生活困难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
1 |
赵容 |
紫极村 |
财产超标 |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