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2025年3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5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5 年 3 月 10 日— 3 月 14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855001,023-45855014 。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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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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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赵吉明 |
七佛村 |
赵吉明,男,51岁,因本人刑满释放回家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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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娟 |
玉顶村 |
刘娟,女,31岁,因本人强制戒毒释放回家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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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赵孝荣 |
玉顶村 |
配偶关世洪因患肺病、脓血病于2025年1月—2月9日在铜梁中医院住院,治疗费用29466.96元,报销22721.06元,自付费用6745.9元,两个子女,长女关海慧在家带小孩,配偶在外打工月收入2000元;儿子关海勇打工月收入4000元,配偶在家带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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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周良华 |
龙兴村 |
周良华,女,69岁,因本人患脑梗于2024年5月—2025年2月18日在安居卫生院住院 治疗费用14267.57元,报销11624.7元,自付费用2624.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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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梁晓波 |
会龙社区 |
梁晓波,男,54岁,刑满释放回家生活困难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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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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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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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