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态恢复保护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现将重庆市铜梁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态恢复保护建设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生态恢复保护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重庆市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内(铜梁区安居镇象山村4、5、7、8社,四面村8社);
(5)建筑面积:占用湿地公园陆域总用地面积0.8940公顷,其中恢复重建区0.5731公顷,合理利用区0.3209公顷;占用水域面积约0.2345公顷;
(6)总投资:2108万元;
(7)建设内容:①湿地保护工程:新增宣传牌10处,警示牌30处,导示牌10处,重点区域围网200m,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测系统1套;②湿地修复工程:整理湿地地形10000平方米,恢复岸线2250立方米(内河溪流疏浚),恢复湿地植被约105000平方米;③巡护管理道路:在恢复现状道路基础上,完善现状步行系统,新建1.5m宽环岛步道约1.8km,新建1.2m宽步道约1.3k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OwLkUTPy7VBmHxOnpZdV 提取码: g6ta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l9NIzzp3cttQ8ijK2FOXA 提取码: tnk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重庆市铜梁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3-45855001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安居镇兴隆街141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日起往后10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