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铜梁区农作物蜜蜂授粉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6〕23号)《2026年中央畜牧产业发展资金—重庆市特色畜禽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拟开展2026年铜梁区农作物蜜蜂授粉项目,项目将实行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计划实施。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蜂授粉蜂农、养蜂合作社、专业化养蜂服务组织、第三方机构、由镇街或村社统一组织申报的蜂农等。
二、建设地点、花期品种
重庆市铜梁区各镇街均可实施授粉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种植的农作物100亩以上。花期品种应选花期在5—12月期间的农作物。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服务主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服务主体是从事蜂授粉服务的蜂农、养殖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蜂农蜂群数量原则在50群及以上,养殖专业合作社蜂群数量原则在300群及以上,专业化服务组织蜂群数量原则在600群及以上,由镇街或村社为申报主体的蜂群原则在50群以上。
2. 养蜂专业年限2年以上。
3. 具备蜂群运输、营养饲喂、授粉期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条件。有转地放蜂经验的优先。
(二)投放蜂群具备的基本条件
授粉蜂群应为中蜂,蜂群健康,群势3脾(含)足蜂以上,蜂王健在、产卵旺盛、2年以内,子脾整齐、面积大,有大量适龄采集蜂,群内蜜粉储备充足,无分蜂热迹象。
四、财政补助方式、补助标准
(一)补助方式。蜂授粉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申报,后授粉、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二)补助标准。按授粉面积每亩补助不高于250元,不低于150元,(按照1群蜜蜂授粉2亩农作物测算)。同一蜂群,在项目实施期内的不同时间段,完成不同的作物授粉,可重复享受补贴。根据花期,完成一批评估一批。
四、申报资料及报送时间、方式
(一)申报资料。申报主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所有报送材料一经报送概不退还,请各申报主体做好资料存档。
1. 《2026年铜梁区蜜蜂授粉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
2. 申报主体为蜂农的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为养蜂合作社、专业化养蜂服务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 蜂授粉地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4. 蜂群来源证明(如:租赁蜜蜂授粉协议、购买蜜蜂协议、自养蜜蜂证明、养蜂户提供授粉服务承诺书、养蜂户的养户证等);
5. 申报主体提供授粉服务协议;
6. 其他补充材料(如:技术人员、养蜂年限、技术能力等佐证资料)。
(二)申报时间和报送方式。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24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3套(含电子件)报送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畜牧发展科。联系人:罗焊明(电话:45671360)。
附件:1. 2026年铜梁区蜜蜂授粉项目申请表
2.蜜蜂授粉服务协议(参考文本)
3.蜂授粉服务承诺书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6年7月9日
附件1
2026年铜梁区蜜蜂授粉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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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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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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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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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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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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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授粉蜂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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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粉作物品种 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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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粉地址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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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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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单位)郑重承诺:本人(单位)所填报一切资料及其数据真实有效,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规范开展蜜蜂授粉活动;接受镇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如有违反,政府及相关部门可取消此次申请资格,所发放奖补资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权收回。 申请主体(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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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蜜蜂授粉服务协议(参考文本)
甲方: (蜂授粉社会化服务主体名称)
乙方: (种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
为确保铜梁区 2026 年蜜蜂授粉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 (柠檬/其他作物)蜜蜂授粉技术服务。
1.授粉范围:乙方连片或相对连片的柠檬面积 亩,具体授粉位置在: (乡镇) 村 组 (小地名)。
2.放蜂比例:按 1 个蜂群授粉柠檬面积为 2 亩。
3.服务时间:授粉服务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具体以乙方通知的进场、离场时间为准)。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
本次蜜蜂授粉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包含甲方提供蜜蜂授粉服务的所有成本,如蜜蜂养殖成本、运输成本、技术人员费用或技术指导、设备损耗费用等。
(二)支付方式
在甲方完成授粉服务,经属地乡镇(街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授粉服务费用由行业主管部门一次性划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要按照授粉蜂群管理要求,做好蜂群管理,切实
保证授粉质量。
2.乙方要做好宣传引导,保证在放蜂前7天至授粉结束,距放蜂点方圆三公里(大棚内)范围内不使用农药,以免影响到蜜蜂出巢访花,保护蜂群不受损失。对于必须要打药的作物,乙方应提前48小时告知甲方搬离蜂群,打药后 天(根据使用药物确定)内甲方应将蜂群搬回原授粉地点。
3.授粉期间,甲方应妥善看管好蜂群,避免人为偷盗、
牲畜踩踏、失火等造成损失。
4.甲、乙双方负责人都要参与蜂授粉服务核验工作,并
在核验单上签名确认服务真实性。
5.授粉期间,甲、乙双方均要告诫所有人员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不要主动侵犯或袭击蜂群,以免造成蜜蜂蜇伤风险。
6.授粉结束前,甲方保证授粉蜂群群势达3脾及以上。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服务时间进场提供授粉服务的,按违
约天数计算,每天按协议总金额的 2%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超过 1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2.若甲方原因发生蜜蜂蜇人事件,相关赔偿一切由甲方负责。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蜜蜂农药中毒,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属地镇街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利益受损方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附件3
蜂授粉服务承诺书
一、甲方承诺(种植业主方)
(一)蜂群入场前7日内,主动配合蜂授粉服务主体、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或第三方技术人员)完成蜂群现场核验。
(二)授粉周期内严格管控田间用药,授粉蜂群进场后严禁喷施杀虫类农药;若病虫害确需施药,需至少提前24小时告知授粉服务主体,杜绝农药中毒造成蜂群大规模死亡,授粉期间不恶意驱赶蜂群、不人为损毁蜂箱。
(三)授粉合同中如实载明授粉作物种类、面积、授粉时间、授粉地点等关键内容,不串通乙方(蜂授粉服务主体)伪造资料套取项目财政补助。
若违反上述承诺,取消乙方(蜂授粉服务主体)项目补助申领资格,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承诺(蜂授粉服务主体)
(一)投放用于授粉的每箱蜂群蜂势不低于4脾足蜂,无病弱、缺王劣质蜂群,主管部门核验时提供真实蜂群供现场查验,不虚报、谎报蜂箱数量与蜂群质量。
(二)严格按蜂授粉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蜂群数量投放蜂群,规范摆放授粉蜂群,保障初花、盛花期蜜蜂充足授粉,全程负责蜂群运输、投放、日常管护工作。
(三)服从种植业主田间用药告知管理,不擅自将外来病弱蜂群混入授粉场地,做好蜂群病害防控,做好警示防护,避免人畜蜇伤,不损毁授粉基地作物、灌溉及大棚等设施。
(四)与甲方(种植业主)共同将本承诺书、授粉服务合同报送所属乡镇(街道)备案;配合日常巡查、现场核查、项目竣工验收,每日规范填写《蜂授粉管理记录表》,保证记录真实完整。
(五)不串通甲方(种植业主)伪造资料套取项目财政补助;若存在虚报蜂群、虚假授粉面积、伪造材料骗取补助等行为,一旦查实将全额退还补助资金,承担蜂群损耗赔偿及相应行政、法律责任。
三、双方共同承诺条款
(一)双方提交至区畜牧业发展中心、乡镇(街道)的授粉合同、承诺书、等所有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无伪造、篡改、虚构情形。
(二)授粉全过程接受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