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牧发〔2026〕32号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25号)要求,为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请各镇街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进行申报。
一、贴息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贴息对象。支持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只以上肉羊、年出栏5000只以上肉兔的养殖场(户)发展生产。
(二)贴息范围。重点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兔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牛、羊、兔生产涉及的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三)申报条件。一是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设施设备、环保等手续需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二是申报对象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受到执法机构处罚的。三是不存在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的。四是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二、贴息时间与标准
(一)申报贴息期限: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
(二)贴息比例:按照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三、申报资料
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指纹:
(一)《贷款贴息申请表》《镇街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详见附件);
(二)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养殖场提供2025、2026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镇街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
(四)2025、2026年度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
(五)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四、报送时间
各镇街于2026年7月25日前将申请贷款贴息的相关资料报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畜牧发展科,联系人:万润钇,联系电话:4567130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要求事项
(一)请各镇街认真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牛、羊、兔养殖场(户)进行申报,应报尽报。
(二)牛、羊、兔养殖场(户)要对自己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已向其他部门将同一贷款利息进行了申报的,不得再次向我中心重复申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贴息资金。
附件:1.养殖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镇街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6年7月7日
附件1
养殖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单位:头、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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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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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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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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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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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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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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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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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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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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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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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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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出栏数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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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底存栏数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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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牛羊兔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付息及贴息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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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贷款金额 |
实际贷款期限 |
已付利息 |
已享受财政贴息金额 |
申请贴息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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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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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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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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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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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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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街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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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
企业名称 |
牛羊兔养殖贷款(万元) |
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比例(%) |
申请贴息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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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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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2026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