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布铜梁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整治重点内容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乡村振兴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惠农农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三大板块。财政惠农农民补贴资金方面,从审核把关环节、补贴发放环节、信息公开环节、资金管理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从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实施管理环节、资金使用和监督环节、项目后续管理运营环节开展专项整治。镇财政资金方面,从内控管理环节、财经纪律执行环节、财会监督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各类乡村振兴政策资金落实中出现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资产后续管理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资产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或农户分红;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镇街财政资金;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景观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批大建小,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95号2楼203室铜梁区农业农村委财务科;邮编402560。
2.举报电话: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023- 45695836;
3.投诉举报邮箱:853576117@qq.com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8:0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5.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注意事项: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