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侣俸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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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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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建设(24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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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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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落实“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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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调整、换届和管理,统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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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本镇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党员激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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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监督等工作,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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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和关心关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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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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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基层议事协商,负责培育和提升基层党建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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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本镇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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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村(居)换届选举、自治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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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使用、考核、监督和管理,加强后备力量储备,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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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负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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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负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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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动镇、村(社区)两级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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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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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负责监测、上报、核实、处置辖区网络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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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归侨侨眷,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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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负责党代表日常联络服务,推动党代表履职,按期组织召开镇党代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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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落实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和服务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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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落实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工作,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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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负责基层工青妇等群团和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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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发挥商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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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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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负责做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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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发展(8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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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负责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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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负责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统计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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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负责编制和落实镇级财政预决算,规范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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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负责财政收支和非税收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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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负责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管理,开展村(社区)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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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负责培育壮大包装材料产业、汽摩配件产业,打造工业配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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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负责培育科技型企业、提升企业研发投入水平,落实各项科技创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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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负责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公共商标品牌建设、发明专利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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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生服务(19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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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负责辖区生育服务管理,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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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负责辖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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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负责本镇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查询、信息变更,工伤待遇账户维护申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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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查询、信息变更、挂失、补领、注销等日常业务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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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事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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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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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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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退休待遇申领、死亡抚恤金申领事项办理,政策范围内的国企困难单双解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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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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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负责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等残疾人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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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的审核及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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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走访慰问、优抚帮扶,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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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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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调整、换届、选举,监督其依法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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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协调处置物业纠纷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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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及政策宣传,防止失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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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开展为镇域企业送工服务,打造充分就业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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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负责殡葬工作日常管理及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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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负责养老机构的服务发展和日常巡查,支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老年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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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安法治(22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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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展普法宣传,负责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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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负责选聘和管理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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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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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依职权负责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开展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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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负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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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反邪教、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线索摸排工作,预防有组织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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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排查、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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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负责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救济安置帮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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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开展禁毒、禁种宣传,负责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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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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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群防群治机制,负责重点人群管控、教育疏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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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排查化解及信息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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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发动群众防范化解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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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巡护和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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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国防动员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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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民兵工作、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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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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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抓实“一把手”工程,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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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社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落实相应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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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负责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和消防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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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开展食品安全日常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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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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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乡村振兴(2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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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负责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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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负责农业设施用地选址、备案、监督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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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负责辖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监督管理,支持壮大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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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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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负责调解辖区土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承包经营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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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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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负责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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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负责镇级科学技术协会建设,开展科普活动,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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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的服务和指导,负责补贴政策宣传及购置补贴发放初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日常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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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开展蔬菜基地常态化调度,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打造蔬菜保供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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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负责稻渔综合种养规划,打造稻渔综合种养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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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开展种源推广与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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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负责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运营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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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负责农业产业规划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基层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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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负责推进农业、畜牧养殖业绿色发展,开展科学施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实施废弃农膜和肥料包装物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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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负责粮油作物种植面积申报审核、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及农业生产其他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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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负责水产发展技术指导,承担救灾资金、水产养殖场信息台账管理,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日常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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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开展动物防疫,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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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动态管理及后期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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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负责饮用水水源、小型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开展防溺水隐患排查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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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保(6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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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落实河长制,负责责任河流管理保护、日常巡查上报、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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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落实林长制,建立护林巡查制度,负责责任区域内林业资源损害问题排查整治、森林防火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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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开展长江“十年禁渔”,负责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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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湿地保护及宣传教育,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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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负责禁止露天秸秆焚烧,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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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负责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日常巡查,落实管护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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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乡建设(5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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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负责宅基地和建房许可的申请受理,开展农房风貌和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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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负责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做好农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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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组织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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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负责场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巡查,完成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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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日常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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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文化和旅游(2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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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负责文物监管,开展文化场所、旅游场所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体育场地设施摸排统计,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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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开展文物日常巡查及文旅开发,组织开展近郊游活动,打造近郊游特色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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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综合政务(8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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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负责公文流转、综合文稿、信息宣传、印章管理、督查督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日常运转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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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负责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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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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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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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负责办理答复“民呼我为”等平台转办的诉求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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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突发事件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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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审查,做好涉密文件、涉密系统和保密设备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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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设施设备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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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镇配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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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建设(7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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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村文化工作 |
区委宣传部 |
1.负责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作,组织协调全民阅读活动。 |
1.负责建设村农家书屋,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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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扫黄打非”工作 |
区委宣传部 |
1.负责制定年度“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牵头开展专项行动。 |
1.负责“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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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法宗教活动处置工作 |
区委统战部 |
1.开展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
1.负责定期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摸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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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关、群团赋码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
区委编办 |
1.负责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
1.负责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刊载事项变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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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巡察工作 |
区委巡察办 |
1.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作方案。 |
1.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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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人大代表履职工作 |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
1.牵头制定方案、印制资料、开展业务指导、新闻宣传。 |
1.负责组织本镇的区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做好会务后勤等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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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年工作及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
团区委 |
1.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培育青年人才队伍。 |
1.落实大中专学生“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岗位,挖掘发现辖区优秀青年人才并积极向上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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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发展(18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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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政府办公室 国网铜梁供电公司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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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要项目建设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统筹协调重点建设项目各项工作。 |
1.负责辖区项目用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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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反食品浪费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办公室 区教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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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升规升限(规模、限额以下的企业发展壮大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工作 |
区经济信息委 区统计局 区商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
区经济信息委: |
1.承担辖区企业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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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
区财政局 |
1.负责统一建立健全镇街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1.负责编制年度购买服务预算、购买服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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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促进工作 |
区商务委 |
1.负责消费促进等政策、活动的宣传,指导镇街的宣传和服务保障。 |
1.负责推荐上报消费促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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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字号申报工作 |
区商务委 |
1.负责老字号申报工作的宣传。 |
1.开展老字号申报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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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农贸市场项目申报工作 |
区商务委 |
1.开展对纳入县域商业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评审、查重和公示。 |
1.负责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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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消费帮扶工作 |
区商务委 |
1.制定年度消费帮扶计划。 |
1.负责消费帮扶活动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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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
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 区交通运输委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区供销联社 |
区商务委: |
1.负责辖区内农村寄递物流宣传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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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
区商务委 区公安局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商务委: |
1.负责整治非法成品油行动的宣传发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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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1.负责国家级、市级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推荐工作。 |
1.负责对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人进行汇总、筛选、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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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乡村旅游发展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1.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
1.负责完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旅游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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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传销行为查处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1.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线索排查、普法宣传、维护稳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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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1.牵头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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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1.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1.负责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辖区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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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药品安全宣传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牵头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 |
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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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管理工作 |
区统计局 |
1.牵头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
1.负责协调辖区内“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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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生服务(21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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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违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 |
区教委 区委政法委 区委网信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商务委 区妇联 |
区教委: |
1.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动态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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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殡葬服务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1.负责统筹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 |
1.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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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
区民政局 |
1.负责聘请专业机构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进行评估、监测。 |
1.负责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进行宣传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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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精减退职老职工等其他救济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1.负责对精减退职老职工、撤停企业职工、襄渝伤残民兵民工、襄渝矽肺、遗属等管理对象补助资金进行复审给付。 |
1.负责定期核实、动态管理精减退职老职工、撤停企业职工、襄渝伤残民兵民工、襄渝矽肺、遗属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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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廉租住房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公安局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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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
1.负责为区内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按照业务经办指引收取和扫描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业务受理后推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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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暂停、恢复养老保险待遇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办理和复核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待遇申请、待遇暂停及恢复业务;复核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待遇申领、待遇暂停及恢复业务;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暂停、恢复业务。 |
1.负责受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申请业务,受理、办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申领业务,并按业务经办指引要求收取、查验和扫描所需资料,推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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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低保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区人力社保局 |
1.牵头开展就业创业补贴、低保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宣传。 |
负责对就业创业补贴、低保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信息和申请资料进行收集、核实、公示、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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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
区人力社保局 |
1.牵头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
1.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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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欠薪处置工作 |
区人力社保局 |
1.牵头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进行排查和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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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就业帮扶车间的创建管理工作 |
区人力社保局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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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 |
区人力社保局 区林业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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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管理社保业务档案 |
区人力社保局 |
负责指导镇街对社保业务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业务档案电子化移交,接收镇街移交的纸质档案。 |
1.负责按业务经办指引要求收取社保业务办理相关资料,将业务资料整理归档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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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办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对在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确定最终待遇领取地。 |
1.负责对是否有多重养老保险关系进行核实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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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
1.负责红十字会工作开展的场地保障、人员支持、秩序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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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职业病防治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
1.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实施。 |
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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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服务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区卫生健康委 |
1.负责统筹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发现、定期随访、分色管理、信息交换、以奖代补等工作。 |
1.负责落实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发现、定期随访、分色管理、信息交换、以奖代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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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
1.负责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
1.负责落实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期的传染病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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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医疗救助资助对象参保事后补助工作 |
区医保局 |
1.负责汇总审核镇街上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事后补助人员名单。 |
1.负责核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事后补助人员名单,收集银行账户信息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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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工作 |
区医保局 |
负责受理、审核、拨付医疗救助对象在医保定点机构就医、符合规定且未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救助费用。 |
负责代收代传业务办理材料,并将审核完毕的业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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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工作 |
区税务局 |
负责政策辅导、督促检查。 |
1.负责政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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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安法治(17项) | ||||
|
47 |
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 |
1.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领事保护与协助相关工作。 |
1.负责开展海外安全宣传、预防活动。 |
|
48 |
人防疏散基地维护管理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人防疏散基地的建设、验收、检查、维护、管理。 |
1.负责人防疏散基地日常巡查。 |
|
49 |
全面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专项督察工作 |
区司法局 |
1.负责制定法治督察年度计划和督察工作方案。 |
1.负责准备档案资料、组织人员场地,迎接督察组实地督察。 |
|
50 |
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 |
区司法局 |
1.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 |
1.负责协调、研究、解决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
|
51 |
下沉执法人员履职考核工作 |
区司法局 |
1.负责定期收集汇总下沉执法人员履职情况。 |
1.负责统计下沉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业务指导、参与执法等履职情况。 |
|
52 |
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
区司法局 |
负责执法证件的登记、换发和注销。 |
1.负责及时对执法证件登记、换发、注销提出申请。 |
|
53 |
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工作。 |
1.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 |
|
54 |
厨余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1.负责组织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置。 |
1.负责场镇厨余垃圾的台账管理。 |
|
55 |
停车设施基础信息采集及维护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1.负责对停车资源静态数据核查校准。 |
1.负责对辖区停车资源静态数据核查校准。 |
|
56 |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区应急管理局 |
1.负责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
1.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 |
|
57 |
自然灾害防御与救助工作 |
区应急管理局 |
1.负责牵头开展自然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宣传。 |
1.负责开展自然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宣传。 |
|
58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
区应急管理局 |
1.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1.负责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
|
59 |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 |
区应急管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化旅游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商务委 区消防救援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址选择、设计与建设管理。 |
|
60 |
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1.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或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违法违规行为。 |
|
61 |
气象灾害防御与救助工作 |
区气象局 |
1.开展气象灾害会商研判。 |
1.开展自然灾害风险研判。 |
|
62 |
消防救援工作 |
区消防救援局 |
|
1.参与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
63 |
拟被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
区检察院 |
负责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处置。 |
1.负责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岗位。 |
|
五、乡村振兴(7项) | ||||
|
64 |
粮食安全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1.负责粮食安全宣传。 |
|
65 |
惠民惠农“一卡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利局 区林业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运输委 区残联 区生态环境局 区教委 |
区财政局: |
1.负责辖区“一卡通”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基础信息采集、核实和“一卡通”账户的录入、变更、维护等工作。 |
|
66 |
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工作 |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委组织部 |
区财政局: |
1.负责资金和项目管理。 |
|
67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利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
1.负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宣传及实施工作。 |
|
68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任务,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
1.负责组织生产主体和监(协)管员参加区级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活动,接受群众咨询,承担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
69 |
生猪产能调控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负责调度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生猪产能居于合理区间范围。 |
1.负责生猪养殖场日常巡查,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 |
|
70 |
畜牧养殖业保险宣传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牵头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
1.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
|
六、生态环保(7项) | ||||
|
71 |
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公安局 区经济信息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水利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
|
72 |
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 |
|
73 |
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文化旅游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 |
|
74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 |
|
75 |
水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运输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税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水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
76 |
建筑垃圾整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1.开展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全环节监管执法。 |
1.负责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的日常监管及巡查,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
|
77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 |
|
七、城乡建设(13项) | ||||
|
78 |
在建工地及闲置土地围挡(围墙)管理工作 |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水利局 |
1.负责督促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围挡(围墙)业主单位按规定搭设围挡(围墙)。 |
1.负责镇人民政府自行设置围挡的管理。 |
|
79 |
自然资源清查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及天然洞穴等自然资源的实物量清查工作。 |
1.负责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及天然洞穴的初排、指界工作。 |
|
80 |
土地整理及补充耕地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负责土地整理及补充耕地项目的立项、测绘、设计、发包、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
1.负责土地整理及补充耕地工作宣传。 |
|
81 |
宅基地复垦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对具备复垦资格的复垦地块开展前期调查工作。 |
1.负责向群众宣传宅基地复垦政策,了解群众意愿。 |
|
82 |
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行为处理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对历史遗留矿山和责任人拒不履行修复义务或履行不到位的关闭矿山进行认定与处罚,统筹组织各镇街实施矿山生态修复。 |
1.负责对责任人拒不履行修复义务或履行不到位的关闭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及违法建筑拆除。 |
|
83 |
矿产矿区管理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评估规划成效,优化布局结构。 |
1.负责参与辖区内所涉及的矿业权规划论证工作。 |
|
84 |
城镇房屋更新改造规划管理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需更新改造城镇房屋现场联合踏勘。 |
1.负责排危改建申请登记,联系现场踏勘。 |
|
85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财政局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税务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相关政策宣传。 |
|
86 |
农房改造及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委统战部 区委网信办 区消防救援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教委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卫生健康委 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委 区财政局 区信访办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农村群众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
|
87 |
临时混凝土搅拌点管理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交通运输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水利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引导居民自建房等未纳入各行业质量监督范围的零星工程采购具备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
|
88 |
城镇房屋住用安全监管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督促、指导镇街开展城镇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1.开展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房警示标志。 |
|
89 |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
区交通运输委 区公安局 区文化旅游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财政局 区应急管理局 |
区交通运输委: |
1.负责乡道、村道、社道以及专用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 |
|
90 |
农村房屋边坡安全管理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辖区内切坡建房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开展切坡建房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巡查监测和评估(评价)工作. |
|
八、综合政务(1项) | ||||
|
91 |
审计监督工作 |
区审计局 |
1.负责对镇街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
1.负责为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
一、党的建设(1项) | ||
|
1 |
为具有特殊丧葬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提供必要的条件,依法保护其殡葬场地 |
承接部门:区委统战部 |
|
二、经济发展(8项) | ||
|
2 |
地名信息数据核查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3 |
服务外资企业 |
承接部门:区商务委 |
|
4 |
鼓励住宿商家发展特色品牌住宿,宣传提高住宿企业社会影响力 |
承接部门:区商务委 |
|
5 |
畅通物流渠道加强人车物管理 |
承接部门:区商务委 |
|
6 |
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
7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
8 |
电梯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
9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
三、民生服务(15项) | ||
|
10 |
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 |
法律法规条款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1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
1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承接部门:区民政局 |
|
13 |
对适老化改造完成情况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14 |
健身气功站点设立初审 |
承接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
|
15 |
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
16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
17 |
对红十字标志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
18 |
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
19 |
负责乡村医生培训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
20 |
门诊费用报销 |
承接部门:区医保局 |
|
21 |
住院费用报销 |
承接部门:区医保局 |
|
22 |
对完成医保码签发任务指标的考核 |
落实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对镇街进行考核。 |
|
23 |
开展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医疗保险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 |
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24 |
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指标的考核 |
落实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对镇街进行考核。 |
|
四、平安法治(32项) | ||
|
25 |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
26 |
对天然气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检查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
27 |
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擅自安装、维修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
|
28 |
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进行检测、管控 |
事项依据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29 |
对辖区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 |
|
30 |
社会面吸毒人员毛发检测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
31 |
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 |
承接部门:区司法局 |
|
32 |
出具法律援助经济状况证明 |
根据《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33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4 |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判定、治理工作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5 |
非法采砂行为监管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6 |
对违反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7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
38 |
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
承接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
|
39 |
督促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遗留问题项目整改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
40 |
对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以外摆摊设点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
41 |
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
42 |
对城市内的工程施工现场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
43 |
对公交车等机动车辆上的广告画面和字迹陈旧、污损,未及时清洗、修复或者更换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
44 |
对水土流失违法行为的查处 |
承接部门:区水利局 |
|
45 |
负责小型水库安全隐患整改 |
承接部门:区水利局 |
|
46 |
对农作物种子违法行为的查处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
47 |
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
48 |
开展禁捕水域违法捕鱼、非法垂钓执法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
49 |
摸清餐饮企业(用户)底数隐患台账,开展联动执法、整改隐患问题 |
承接部门:区商务委 |
|
50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
51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
52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
53 |
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及灾害防御工作 |
承接部门:区气象局 |
|
54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以及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
55 |
建立微型消防站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
56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
五、生态环保(4项) | ||
|
57 |
公益林管护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
58 |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
59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
60 |
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罚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
六、城乡建设(10项) | ||
|
61 |
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62 |
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63 |
对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镇建筑整改进行技术指导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
64 |
负责城镇建筑架空层摸排 |
阶段性工作已完成,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
65 |
房屋安全评估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
66 |
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鉴定评定工作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
67 |
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 |
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
|
68 |
在县道、乡道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
|
69 |
土地征收、征用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 |
|
70 |
开具农村居民电力开户证明 |
不再开具此项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