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15号)要求和评选条件,经推荐并报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现将重庆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铜梁区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一)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冯小益 男 汉族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
(二)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
何泞志 男 汉族 重庆市铜梁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主任〔原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长公开电话(信箱)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事迹
(一)冯小益同志主要事迹
冯小益,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85年9月出生,2010年12月参加工作。
该同志自2021年3月到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始终以“钉钉子”的精神对待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与社区民警、辅警沟通交流以及意见交换,做到工作从基层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制定下步目标计划,以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日常工作中,始终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的态度开展户籍领域政务服务工作,牵头办结“出生一件事”1186件、“婚育一件事”265件。
该同志时刻将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总是第一时间审批户籍信息,为群众节省一切可以节省的时间,还时常到政务服务大厅户籍窗口检查户籍民警工作情况,与户籍民警沟通交流,强调要热情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在户籍上遇到的实际难题。2023年下半年以来,该同志积极谋划区市民服务中心户籍业务“全域通办”改革事项。面对这项全新的改革事项,多次向市级、区级业务骨干请教,并多次向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争取政策及技术支持。2024年1月,经过不懈努力,铜梁区在全市率先实现户籍业务“全域通办”,凡户籍为铜梁区居民,均可在区市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所有户籍业务,业务数据通过公安内部系统流转,实现户籍业务“全域通办”,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截至目前,共计办理异地户籍业务650余件,深受群众好评。
(二)何泞志同志主要事迹
何泞志,中共党员,重庆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86年5月出生,2009年7月参加工作。
该同志自2012年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对业务精益求精,对工作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的工作热情,不断推动铜梁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共经手发布政府信息15万余条,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余件,无行政复议结果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累计组织开展培训30余场、培训700余人次。
1.加强铜梁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不断推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目标迈进。先后牵头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5次,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和网站功能。一是栏目设置更加合理,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基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以现有公开信息为底座,归集展示零散可关联信息。二是网站功能更加丰富,从单一的信息发布到现有的便民服务地图、智能问答、政策问答库、政策精准推送等功能的应用,逐步满足公众对数字化体验的需求。三是政民互动更加有效。从原有的信息获取到现有的参与决策,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2.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拉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知识架构,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自身业务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二是坚持“传帮带”,针对全区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的问题,建立小组交流培训制度,切实将培训开展到平时,并制发《重庆市铜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口袋书),以便工作时查阅。三是全面掌握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和办理情况,并作出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3.加快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并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编制完成《主动公开清单》和《豁免公开清单》。二是牵头起草《重庆市铜梁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多个制度文件,并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坚持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对较好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三、公示期限
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
四、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3-45632357
五、相关要求
(一)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