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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2024-03-19
  • 2024-03-19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0319

发布日期:2024-03-19
字号: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stl.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tlhbj001@163.com电话:023-45695023。传真:023-45613250。通讯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邮编:4025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塑料颗粒生产

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龙塘路12

重庆强兵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龙塘路12号,属新建属性,拟租赁重庆格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已建成厂房(12000平方米)建设塑料颗粒生产线13条(其中3条为备用),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共9000t/a(其中PP改性塑料颗粒8000t/aPE再生塑料颗粒1000t/a)。项目劳动定员80人,采用三班制24小时生产,全年工作200天。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

一、运营期废气

①旧料投料、混料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原辅料投料、混料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罩(仅保留侧边投料口)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水环真空泵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管引至“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挤出废气一起处理后排放。

⑤筛分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⑥成品混合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⑦检验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⑧粉碎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同原辅料投料、混料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真空循环废水、水喷淋废水、冷却循环废水、清洁污水和生活污水。

①真空循环废水:采用“气浮+隔油+絮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后分批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蒲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②冷却循环废水:采用“絮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后分批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蒲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③水喷淋废水:采用“气浮+隔油+絮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后分批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蒲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④清洁污水:依托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蒲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⑤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蒲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三、运营期噪声

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加强管理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废

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工程生活垃圾桶装暂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废催化剂、废布袋、除尘粉尘、废锂电池,其中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废布袋交由设备商回收处置,除尘粉尘返回生产工序利用,废锂电池委托专业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白油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废棉纱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干式过滤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浮油浮渣、沉淀污泥、废铅酸蓄电池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存放场所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废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2-500151-04-01-533223

2

年生产500万件汽摩配件及通用零部件建设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石岭村512

重庆鑫淳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展吉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虎峰镇石岭村512,属新建属性,拟租赁重庆市铜梁区钢隆纸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约3000m2,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建设、办公区建设以及各种设备安装等,主体工程包括铸造车间和机加车间,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及通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规模。根据铜环执责改字﹝202343号文件,企业于20234月开工建设,构成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一、运营期废气

①熔炼废气:熔炼过程产生的熔炼烟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总管引至总排放口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压铸废气: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对压铸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经静电净化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抛丸粉尘:抛丸机自带收集(密闭收集)和处理装置,收集后经自带的处理装置(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废气管道汇集至一根总管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④打磨粉尘:经打磨工作台配套设置的负压收集除尘装置收集处理(袋式除尘器)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三、运营期噪声:

拟采取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设备老化等产生噪声;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应设橡胶隔振垫降噪;合理布局,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独立房间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其中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它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销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铝渣/铝灰、废液压油、废铝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浮油/渣、污泥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存放场所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废转运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500151-04-05-7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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