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216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评审结果的通知
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华兴镇农业服务中心、维新镇农业服务中心、大庙镇农业服务中心、高楼镇农业服务中心、旧县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围龙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文件要求,我委于2023年8月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截至2023年8月23日,经各镇(街道)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有安居镇强昕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个农民合作社和大庙镇陈一平家庭农场等3个家庭农场项目。2023年11月15日,我委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经党工委会议审定,拟同意以下12家单位为此次项目实施单位(见附件)。
现将本次实施单位在铜梁区党政办公系统和铜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在公示期有自动放弃或经举报查实不应享受该项目的,或以后在项目实施期间有自动放弃的,取消其申报或建设资格。联系人:彭艳,联系电话:023-45683763。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及补助资金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及补助资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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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项目名称 |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名称 |
理事长(农场主)姓名 |
总投资 (万元) |
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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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围龙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杰强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
冯光强 |
99.1722 |
29.7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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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围龙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龙鸣蔬菜专业合作社 |
朱勇 |
41.4169 |
12.4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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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新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槐尹池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
蒋木江 |
7.4454 |
2.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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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维新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久昊农业专业合作社 |
周承久 |
98.4193 |
29.5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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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居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欣鹏川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 |
贾鹏森 |
17.1894 |
5.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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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居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强昕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
李朝富 |
8.115 |
2.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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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楼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高楼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贾晓东 |
22.6117 |
6.7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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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庙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盈旺蔬菜专业合作社 |
张旭东 |
1.9598 |
0.5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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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旧县街道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 |
重庆朝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刘朝钧 |
26.9478 |
8.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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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华兴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华鑫鸿海蔬菜农场 |
腾前峰 |
9.6915 |
2.9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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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庙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安昌琴蔬菜种植园 |
安昌琴 |
13.0073 |
3.9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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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庙镇 |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陈一平家庭农场 |
陈一平 |
7.2621 |
2.1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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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3.2384 |
105.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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