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2022)渝0151执恢53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9房地证2010字第0****号 |
胡*良 |
原铜梁县土桥镇桃溪街*幢*-*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5 月 26 日
部门
镇街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2022)渝0151执恢53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9房地证2010字第0****号 |
胡*良 |
原铜梁县土桥镇桃溪街*幢*-* |
公告单位: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