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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1-02-20
  • 2021-02-20

重庆市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铜招商投资局20202        

                                



重庆市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关于印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口岸和物流服务中心:

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现将《铜梁区招商局正版软件使用及台账管理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020918










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正版软件使用及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正版软件使用及台账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科室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是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正版化软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机关各科室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建立台账,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督促。

第六条每年对各科室工作人员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入台账。

第七条 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八条 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九条 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 凡使用非法软件给区招商局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各科室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关于使用正版软件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管理,促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正版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软件。

第二条 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我局内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维护软件市场正常秩序,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各科室要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我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加强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努力做好审计工作。

第四条审计部门要通过加强对局使用正版软件的审计工作,解决我单位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认识不到位、经费保障不足、我单位采购不合规、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第五条 审计机关在对我局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等项目时,要重点做好对软件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结果要纳入审计报告。

   (一)对我软件采购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采购实施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关注:经费保障是否到位,财政部门是否将我采购正版软件经费足额纳入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等问题;采购程序是否规范,纳入我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是否按规定实行我集中采购;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或实际工作需要,是否存在盲目采购高价软件或超范围采购软件等问题。通过审计,规范我软件采购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二)对更新、购置的软件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建立和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制定软件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具体管理办法;是否根据不同软件资产特点建立健全软件资产分类核算管理工作机制;是否将达到固定资产价值和使用年限的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软件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审计,促进建立健全我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我软件资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

制,按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室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软件。

第三条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第四条各科室对本科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负责正版软件预算申

报及采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软件需要情况进行摸查,并在编制机关第二

年工作预算时,按照勤俭节约、确保政府信息将软件购买项目列入经费使用计

划之中。

第五条申报采购正版软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

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操作系统版本必须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更

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第六条科室通过各种方式形成的软件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

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第七条 本单位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

究制度。将定期对各科室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八条 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

格”四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科室,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相

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九条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

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关于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用于办公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病毒防护软件、业务信息系统等软件。

第四条机关计算机软件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保管”的方式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机关计算机软件的购买、安装、维护、报废工作,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软件的安装、维护、报废,并建立相关台账,协助软件的购买工作,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配置和购买管理

第五条更新、购置软件要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软件购买流程:

()件资产配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软件资产配备标准、授权期限以及现有同类软件资产存量,综合考虑兼容性、升级和后续服务等因素,提出配置软件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开发或者投入使用时间,测算经费额度,明确资金来源,并编入本部门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软件产品,应当委托政府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我局在购买软件之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批准后,由办公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软件采购。对于涉及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集中采购,未达到标准的实施协议采购。

()软件采购回来后,办公室负责填写领用单,对新软件进行登记,然后交相关工作人员签名领用。

第七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正版化要求,不得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自行开发的软件应当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过程中应用第三方软件产品应当取得合法授权;配置更新办公用计算机,应当安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批量招标采购计算机,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办公软件。

第八条申请购买的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软件的版权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的。

()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它办公设备安全的。

()申请购买的软件的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显过低,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

()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或不适合在本单位计算机操作系统运行的。

第九条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购买软件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软件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明确软件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软件资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加强日常管理。加强软件使用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软件使用操作规程。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技术管理等部门具体管理部分软件资产,形成明确的软件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且不得从事下列涉嫌盗版行为:

() 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复制、再分发。

() 擅自或要求他人安装盗版软件并使用。

() 超越授权许可的要求扩大软件的安装范围。

()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 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的信息。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资产档案信息管理,保证软件资产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正版软件的管理,正版软件作为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管理,即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资产代码、软件载体、许可证、自开发软件源代码、开发档案、验收文件、安装说明、使用说明、流转记录等内容。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等资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分发。

第十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自己使用的软件,不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定期检查、清除办公计算机中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

第十四条 每季度,办公室每半年对办公电脑进行检查,及时卸载随意下载、安装、更换的软件。

第十五条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经专业技术鉴定后,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处置手续,停止使用。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铜梁区招商投资促进局软件采购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软件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招商局应按照勤俭节约、确保工作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第三条 区招商局采购软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区招商局采购办公通用软件资产,严格遵循以下标准:

()在采购计算机硬件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不单独计算,并入计算机硬件价格,统一按照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执行。   

()办公软件实行价格上限控制,每个授权(许可)不得超过600元。确有特殊工作需要的,报经单位内部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批准后,每个授权(许可)不得突破l400元。

()防病毒软件实行价格上限控制,服务器端每个授权(许可)不得超过l400(含一年服务费);客户端每个授权(许可)不得超过l00(含一年服务费)

第五条规范政府采购软件行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准确核实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防止侵权盗版软件产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第六条明确需采购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安全、使用年限、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软件,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供应商目录等。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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