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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429Q/2021-00248
  • 铜建委发〔2021〕146号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
  • 2021-12-10
  • 2021-12-10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建委发〔2021〕146号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铜梁区水利局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村镇〔2021〕6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农民主体、试点先行,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现代化。

深入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大力推广农房标准图集,强化农房施工技术指导,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着力提高设计水平,提升建设品质和居住功能,推动实现“现代建筑本土化、居住条件人性化”。

以供水入户、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亮化洁化、用能革新等为主要抓手,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

以特色村、精品村为支点,以景观带为轴线,启动“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深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宜居 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村。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导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要求,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立足乡村本地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以村庄规划为指引,引导农村群众新建农房10户以上“小”“微”居民点逐步集中,避开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合理避让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及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二)全面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以美为形、以文为魂,落实传承创新和彰显特色的理念,全面加强设计引导、建造指导,努力实现农房“既好用又好看”的目标。

1.大力推广农房标准图集。适应现代农村生产生活需要,遵循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照节地、节水、节能、环保的要求,以解决农民建房中所想、所愿、所盼的问题为重点,每年编制30套左右农村住房标准图集。加大标准图集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农村群众建房向注重完善功能转变、向注重安全转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2.深入开展设计下乡服务。引导和支持规划、建筑、市政、景观、艺术设计等领域的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艺术家等专业人才和团队开展设计下乡,指导农村群众合理调配居住、生活和生产等空间布局,尊重乡土特色和地域特色,精心打造建筑形 体、色彩、屋顶、墙体、门窗和装饰等要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3.强化农房施工技术指导。深入分析总结农村房屋施工技 术,综合考虑农村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研究编制农村房屋施工技术规范,明晰地基及基础、建筑结构、防水工程、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施工和水电安装等技术要求,引导群众科学建房、规范建房,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农村装配式住房建设试点支持政策。依托现有的装配式农房设计、生产、施工、装饰装修全产业链企业和研究推广单位,开展装配式住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体系,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装配式宜居农房。(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三)完善农村供水设施

有条件的镇街,大力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促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不具备实施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的镇街,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改进制水工艺。到2025年,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的目标。(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按照“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生活习惯和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大力推广水冲式厕所。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十四五”期间全区力争改造农村户厕2万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与改厕衔接,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设施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置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治理常态化运行和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常态长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村建设,培养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到2025年,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80个,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七)推进农村道路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到 2025年,建设“四好农村路”150公里。着力推进村庄集中建设区入户道路建设,按照“先基本后提升”的原则,到2025年,力争建设入户道路(硬化生产作业道路)300公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八)实施村庄绿化亮化

开展农村“四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到2025年,实施国土绿化农村“四旁”植树150万株,建设10个绿色示范村。重点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开展村庄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到2025 年,安装4000盏公共照明路灯(庭院灯)。(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乡村振兴局)

(九)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继续以“三清一改”为重点,贯彻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体要求,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夏秋冬”四季战役。渐次开展以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的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的废弃物、 清理管线“蜘蛛网”、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五清理 一活动”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推动农村用能革新

按照“宜电则电、宜沼则沼、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综合采取液化石油气(商务委或者经信委)配送到户、LNG 瓶组点供、管道供气、沼气、电能等多种方式提供用能保障。充分考虑气源条件、管网设施建设水平和居民意愿,统筹推进乡镇农村地区燃气利用,提升安全 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农林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等,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再生能源用于居民生活和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十一)建设“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

选择集聚程度相对较高、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地理区位优 突出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乡村,以农房为原点、院落为单元、乡村独特资源为支撑,建成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高品质农房、高颜值院落、高价值村落”,打造充满烟火气息和乡愁记忆的院落集群,成为川渝地区乡村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示范窗口。(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十二)加强农房建设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继续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持续推动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构建以农村建筑工匠为核心的农房建设实施体系,通过“1名工匠+若干名劳务人员”施工组织形式,培育“带不走的”农村建设大军。(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四、实施步骤

我区为“全市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区”,在2022年要按照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基础条件、资源禀赋、地形地貌、群众意愿、 发展方向等,组织实施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2023-2025年继续深入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同推进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性,把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各自牵头负责,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扎实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小事实事为切入点,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在农房 和村庄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权益,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建立评价机制

建立“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区”挂牌命名制度,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适时对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要确保按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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