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建委发〔2021〕74号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
今年以来,一些地区陆续发生城镇排水管线、污水处理厂和居住小区排水设施下井作业安全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中毒伤亡,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防范,杜绝此类事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维护运行,特别是下井作业安全管理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设施维护运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和设施运行维护的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维护运行规程。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或市内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作业程序,特别是要严格规范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严禁在未按规定进行井内降水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测试、作业环境和人员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擅自下井。要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设施维护运行安全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落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运行和维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尤其是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管网、阀井、泵站、污水污泥处理区域,以及有关下井作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行重点自查,查找漏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科学抢险救援能力。各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抓紧落实从业人员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下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养护或应急抢修需下井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要加强定期应急处理演练,保证一旦发生安全意外,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