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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5-05-30
  • 2025-05-30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070087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8070087号建议的复函

张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第1807008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和物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为切实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党建统领为抓手,纵深推进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首要任务,制定党建统领网格治理加强物业管理八项工作机制、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四项措施、依法治理物业乱象工作指引十二条,压实网格、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各方责任,分层级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15期,理顺工作机制、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多方联动,切实构建起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物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推动实现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有力促进了物业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您对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聚焦当前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很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我区将以开展“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抓手,一体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回应群众对“好服务”的期盼。结合您的建议意见,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抓好物业服务质价相符这一基本面,以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为落脚点,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约为核心,区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三亮三即时”(即亮服务内容、亮公共收益收支、亮履约情况;设施设备即时维修、建议投诉即时办理、困难需求即时帮助),推动实现物业服务内容透明化、服务质量规范化、服务收费标准化。同时,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机制,由街镇会同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或者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综合评价或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街镇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提出限期整改、调整服务费等建议,推动服务质量量化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源头防范质价不符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04号)相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服务费,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前拟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等级,在对应的等级收费标准范围内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确需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的项目,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制定的超最高等级物业服务方案后,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作为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该办法的出台,将从机制上把物业服务和收费矛盾从事后化解转向事前防控。目前,我区已对标市级部署及时组建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及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属地街道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做好政策解读,待市级部门出台的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价格标准后赓即出台我区相关配套标准文件,完善我区物业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定价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强化前期物业招标监管,抓实物业承接查验

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和合同备案以及临时管理规约备案管理,对住宅建筑面积大于三万平方米的项目一律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在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物业招标过程中,严控招标程序的合法性,重点加强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审核把关。同时,加强物业承接查验管理,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部分业主代表对小区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查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业主代表意见,严格执行承接查验的各项要求,防止因交接不清而出现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公司互相推诿、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联动监管和执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充分发挥区物业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光提质等活动,严格落实相关行业自律要求,不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执法,建立公安、发改、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执法进小区机制,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质价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履约。加大对不良物业服务企业惩戒力度,强化信用评定结果运用,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招投标的重要参考指标,提高物业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尤其是对适用应急简易程序的情形严格审查把关。一是严格实行联合审批。强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监管,特别对电梯、消防设施是对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故障确认及相关公示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镇街共同认定,方可申请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二是引入第三方造价评审。对于10万元以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通过在重庆网上中介超市抽取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做预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让每一笔大额资金的使用明细务必公开、公正、符合实际。三是宣传告知应知尽知。对维修金额较大的项目,要求入户告知征求书面意见;对适用应急简易程序的,要求组织抢修排危时同步进行宣传告知,采取张贴公告、微信群通告、入户告知等方式广而告之,尽量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同时,严格落实事前事后监督公示制度,将使用情况、账户余额、支取金额等信息向业主进行公示;畅通移动端查询渠道,设立“铜梁物业维修资金”公众号方面业主查询本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利息和使用相关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建平审定,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主任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530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023-45693111,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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