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18070249号建议的复函
冯在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阳光水岸小区围墙外道路的建议》(第1807024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阳光水岸小区围墙外道路南起明月寺,北至金砂西路,原为阳光水岸小区内部施工道路,全长约400米,双向两车道,后为方便群众出行,改为外部道路进行使用。目前路面情况较差,确需改造提升。若采用重新铺设沥青方式进行维修,经测算,需建设资金约40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待建设资金筹集到位后,我委将积极推动该项目建设,完善城市路网,保障周边群众出行安全。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建平审定,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45693111,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