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申 请 须 知
一、申请时间
领表及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城乡建委209室。
三、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两人或多人合租方式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准入条件
铜梁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2)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就业后的无住房人员;
(3)进城务工以及外地到铜梁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4)领取征地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款满5年,且无住房的人员;
(5)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复垦的农转城无住房人员;
(6)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梁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以上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提供资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申报人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2)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法定抚养、扶养、赡养关系家庭成员及其配偶的住房证明。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铜梁城区实际连续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户籍户口是铜梁区东城、南城、巴川三个街道办事处的不提供该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在户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以外他地是否享受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
(5)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就业后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铜梁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在铜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6)属铜梁退休的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或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8)在铜梁居住6个月及以上住房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由用工单位(人)核实确认的现实居住状况及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9)属征地拆迁安置对象家庭的,提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复垦的农转城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书。
(10)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梁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除提供重庆市铜梁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1)~(4)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根据各自申请家庭实际情况,提供(5)~(11)款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审核时间:
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日
七、申报审核公示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3日,
2.公示地点:审核通过的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及申报点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八、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安排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四处,可供房源共计217套(含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的房源),其中:玉泉家园81套(单间配套为19套、一室一厅为42套、两室一厅为20套);德隆家园38套(单间配套为28套、一室一厅为10套);和源家园42套(单间配套为24套、一室一厅为18套);莲花家园56套(单间配套为5套、一室一厅为48套、两室一厅3套)。
九、摇号配租
1.摇号配租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10时(暂定);
2.摇号参会人员:区住建委相关人员、公证处、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社区代表、积极关心支持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申请对象代表(不同类型申请对象按审核通过人数的5%随机抽取)。
十、摇号配租结果公示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8日(摇号时间改变,则公示时间顺延);
2.公示地点:经摇号确定的成功配租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及申报点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十一、合同签订
根据摇号配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成功配租人员,在公示截止之日起30日内到区市民服务及营商环境促进中心103号窗口(地址:铜梁区亚龙路2号)签订《铜梁区公共租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本次配租作废。
咨询电话:(023)45632982、45697706(区住房城乡建委209办公室),45630039(区市民服务及营商环境促进中心103号窗口)。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