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289号提案的复函
喻道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及程序的建议》(第28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提案中的工程变更其实质为合同变更,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变更程序”的相关条款,其变更程序按勘察设计、实施内容变更、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因人工、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更、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变更等分类规定了相关程序,主要体现项目法人自身主体责任的原则,建议予以严格执行。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未对变更的具体技术规范、行业要求等进行规定,建议项目法人在具体进行合同变更时按不同行业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周凡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 系 人:邓 燕
联系电话:023-45693111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