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复函
罗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建议》(第16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共有1041个居住小区(含单体楼)。其中,物业住宅小区116个,共安装充电桩440余组,可以同时为5200余台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基本满足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2019年至2023年,累计投入约8500万元系统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对73个老旧小区(含单体楼)及周边背街小巷进行了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和改造。针对目前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存量多、充电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委采取了多项举措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
(一)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力度。会同区物业行业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的宣传公告,在小区出入口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企业微信群、楼宇电视、公示栏等贴近业主生活的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提升业主安全意识。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印发了《关于开展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居民意愿和实际需求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并将充电桩安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以充分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
(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并建立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工作台账,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相关属事部门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物业住宅小区充电桩规范建设管理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规定,积极引导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统一充电桩设施建设,配合专业公司增加、改进、电动充电设施,达到物业小区全覆盖,满足群众充电需求。二是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督促立即整改,维护小区良好管理秩序。三是组织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依法查处,维护小区良好管理秩序。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周凡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 系 人:邓 燕
联系电话:45693111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