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会代表:
您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和进驻社区居委会的建议》(第242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动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由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含单体楼)753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共44个,占比为5.84%,其中处于任期内且正常履职(人员配备完整、定期召集会议、按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业主委员会有33个,占比为4.38%。
(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
1.业主大会召开难。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大会召开难,召开会议较少,召开业主定期大会的情形则更少。一是由于现在的物业小区规模较大、业主人数多,业主大会召开需要双过半数业主参加,组织开会很困难,如我区龙腾盛世小区共有4439户,单从业主人数计算,都需2200余户业主参会,难度非常大;二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意识差,不参加业主大会(不提交表决票)比例较高,如尚品世家小区,在2017年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时,实际投票面积达不到50%,业委会无法选举产生;三是建设单位因自己持有物业面积较大,如其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则无法选举产生,这种情况也表现较为突出,如锦天水岸小区,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开发商持有的商业、住宅和车库面积就达到5万余平方米,开发商在组建业主委员会时投了反对票,导致业主委员会选举失败。
2.业主委员会履职不规范。现行法律法规对业委会法律地位规定不明,既规定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对外签约,但又没有规定业委会的法人地位,难以在法律上对业委会进行有效约束,发生违法行为后也难以在法律上进行追责。加之行政手段的缺失,一些业委会落选后拒绝交接工作、交出公章,甚至一些业委会成员挪用公款也无法强制追回。还有的表现为部分业委会存在年龄偏大、学历不高、职业经历混杂、党建意识不强、任职后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业委会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缺乏,履职能力低下,趋利本性容易发展。
3.业主参与意识差。一些业主对公共事务避而远之,在事项推动过程中不表态、不参与,但一旦结果确定达不到满意又意见多、反映不断,而下次决策时仍然不参与、不支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怕得罪人。
(三)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编制了《物业管理知识宣传手册》。我委认真梳理出物业管理中业主最关心的部分问题,编制了《物业管理知识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问答方式进一步明晰了物业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方权、责、利关系。目前,已在物业管理区域发放了1万余份,有效引导业主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
二是强力推进“互联网+物业管理”创新工作。我委积极思考让互联网与物业管理紧密融合,创新物业管理工作模式,申请项目预算资金19万元,开发了“铜梁物业管理”微信平台,目前拟落实个别小区试点使用,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全区推广。届时,广大业主可便捷行使业主投票决策等权利,有效畅通小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事务渠道。
2.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做好物业小区业主大会活动的政策指导工作,与镇街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加快推动小区成立业委会。指导镇街在成立业委会时严格把控好宣传关、筹备组成员关、业委会成员候选人关、投票关、备案关、培训关等关键环节,并支持业主采用自治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式管理小区。
二、加快推进社区居委会进驻物业小区
2017年10月,区委印发了《铜梁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施方案》。按照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指导思想,我委物业管理工作以此为契机,通过铜梁物管QQ群和物业培训的机会,及时将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关精神传达到各物业企业,要求企业务必按时参加社区党委牵头召开的党建联席会议,及时在社区党委书记走访时汇报有关问题,主动邀请网格党支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小区环境。仅2018年,通过借力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顺利处置化解物业小区矛盾纠纷120余起,有效提升了我委业务工作水平。
在下一步工作开展中,社区居委会要协同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防止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乱作为。同时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作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确保物业、社区、业委会三者之间良性互动,实现小区和谐稳定。
此函复已经我委王小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45693111
联 系 人:邓燕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