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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4429Q/2019-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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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19-03-21
  • 2019-03-21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鹏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鹏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新办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审查意见汇总,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4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19年4月4日前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白龙大道138号

邮    编:402560      联系电话:45670908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第六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结果公示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公示意见

结论

重庆鹏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办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符合要求

同意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符合要求

同意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符合要求

同意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符合要求

同意

不分类别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符合要求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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