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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3-07-13
  • 2023-07-13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安办〔2023〕48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城天街商圈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3〕65号)工作要求,决定于2023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行业“小散乱”特点突出,从业人员也存在知识层次低、年龄老龄化等问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分工监管、企业单位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的原则,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八条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及时消除隐患,增强应急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厂房库房、分拣中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所等)

三、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底。

四、工作专班

成立铜梁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罗昌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陆学福    区商务委书记

刘紫耀    区商务委主任

成  员:陈小波    区商务委副主任

游华明    区应急局副局长

廖旭光    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朱  勇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斌    区公安局副局长

秦  伟    区环保局副局长

黄德生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各镇街、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由区商务委副主任陈小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执行“月调度、季评估、年总结”定期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五、整治任务  

(一)基本条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站网点“三有三不”“三要三不”基本条件建设情况。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做到“三有三不”:有营业执照,有岗位规程,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回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动火作业切割密闭罐、承压罐,不得擅自处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再生资源回收站网点必须做到“三要三不”:要设置感烟探测器、要配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要穿管;不得是“三合一”场所,不得违章搭建,不得锁闭出口和通道。

(二)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准入情况。重点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情况,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区公安局备案情况,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区生态环境局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情况。

(三)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或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住人,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或数量不足,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超负荷用电,违规生火煮饭,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督促再生资源企业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配齐消防设施器材,严格火源电源管控,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督促企业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情况;2022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以来行业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六、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方式,各镇街(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商务委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创新推广实时监控和在线监管方式。

区应急局负责将再生资源行业生产安全工作纳入巡查、考核工作内容。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和对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负责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按职责对再生资源网点(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区公安局负责对再生资源网点回收废旧金属管理、治安管理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专项整治行动中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设行为,整治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镇街(管委会)负责按属地责任对再生资源网点开展底数摸排及日常性检查,在授权范围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移交授权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利用各类媒体通报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常识;组织基层力量上门入户提示火灾风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七、工作措施

(一)制发公告指南。区商务委联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制定下发《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导各镇街将《公告》在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让群众和员工了解专项治理内容,明确火灾风险防范重点。

(二)组织集中培训。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镇街和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重点和要求。各镇街(管委会)应组织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开展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开展问题查改。区商务委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要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局等有关单位督促指导镇街开展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在确保2022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以来发现的问题得到妥善整改的基础上,及时发现治理新出现问题及隐患。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无证无照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依法坚决取缔。

(四)组织警示约谈。区商务委要会同区救援支队等单位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负责人。通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事故教训,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镇街(管委会)、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讲再生资源回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要通过宣传优秀典型和曝光问题主体相结合,倒逼市场主体对标找差、自觉规范。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开展宣传,形成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浓厚舆论氛围。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商务的领导牵头统筹,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细化方案,加强工作统筹,稳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实施共治共管。各镇街(管委会)、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广泛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肃查处一批无照违规经营者,重点整治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引导提升一批不够规范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奖举报海报,发动群众和员工找出风险,清除隐患。由区商务委牵头,制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回收标准等相关措施,推动规范发展,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纳入清单考核。要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的良性循环。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由各镇街(管委会)全部录入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清单。区安委办牵头组织明查暗访组进行督导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因整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台账

2.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总


附件1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                镇(街)/ 部门(盖章)           时间:             

序号

主体名称

类型

问题描述

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整治结果

1

2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备注:1.类型:包含但不限于无证无照经营、非法回收及拆解、消防安全隐患等;

      2.整改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关停、罚款、移交司法部门等。


附件2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填报单位:镇(街)/部门(盖章)

时间:

报送单位

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数量

整治工作成效

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数量

(个)

完成安全生产

问题隐患整改

(个)

收缴非法回收物品(吨)

(万元)

案件移交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件)

其他

合计

填报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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