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安委〔2023〕4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深入推进高速公路行人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境内高速公路累计发生行人事故2起,死亡2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高速公路行人事故,现就深入推进高速公路行人综合治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和区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为目标,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铜梁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区道安办。指导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路外行人治理各项工作落实。
(二)高速公路渝西片区道安办。由高速公路第五支队铜梁大队、璧山大队牵头,指导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或运营管理中心、养护单位等部门开展路内行人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行人综合治理机制。
1.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和视频巡查,及时处置高速公路行人警情;严格查处行人违法上道;配合打击破坏高速公路隔离栅、护栏等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加强交通设施维护,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行人警情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建立行人违规进入高速公路和破坏高速公路安全设施人员档案,并上报区安委会;依法开展行人交通事故倒查。
2.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维护路产路权,强化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桥涵、隧道隐患排查,及时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加强交通设施维护;督促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完善人行天桥、人行辅道、人行涵洞等辅助通行设施;依法打击客运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乘客行为。
3.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桥涵、隧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行人易上高速公路路段及行人事故点段的路面视频监控设施;加强辖区巡查工作,发现行人上高速公路和破坏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和证据收集;各收费站做好入口劝导工作,发现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要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和组织,对不听从劝导的,及时报告高速交巡警;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加强区内人员管理,严禁工作人员、驾乘人员横穿高速公路或在高速公路借道行走。
(三)区公安局。严厉打击偷盗、破坏高速公路隔离栅、护栏等附属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行人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区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再次进入高速公路。
(五)区教委。将高速公路安全知识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监护工作。
(六)高速公路沿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第一责任,落实好行人违法上高速专项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日常宣传教育、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同时,督促各村(居)支两委人员认真履行行人违法上高速治理工作;开展村(居)民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行人违法进入高速、违法破坏高速公路防护设施等工作;将辖区老、弱、病、残、幼等人群进行重点管理,严防此类人员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重点,构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区道安办将高速公路行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道安办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同时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问责。对高速公路行人亡人事故,区应急局会同区道安办严格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的单位、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