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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应急〔2021〕26号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公文
  • 铜梁区应急局
  • 铜应急〔2021〕26号
  • 2021-04-14
  • 2021-04-15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铜梁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应急〔2021〕26号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铜梁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

大督查大警示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财建〔2020〕35号)、《重庆市市级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暂行)》(渝应急发〔2020〕43号)以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22号)精神,经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2020年度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发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保障救灾款物安全运行、规范管理。

二、主要内容

按照镇(街道)全覆盖自查、区级全覆盖检查、市级重点督查的方式,对2020年度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及2021年准备情况进行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印发通知,指导镇(街道)做好救灾款物自查检查的思想动员、政策宣传和安排部署工作,加大对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的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和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二)启动实施阶段(4月15日-5月10日)

1.镇(街道)自查。镇(街道)对2020年度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及2021年准备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救灾资金方面重点检查:自然灾害救助标准是否达到市级指导标准;救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救灾款物是否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救灾款物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和发放;是否存在救灾款物管理账目混乱的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挤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救灾款物使用范围等问题;档案资料管理是否齐全、规范等。救灾物资方面重点检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善;账物是否相符;物资发放手续是否齐全;物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等。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统计表报区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2.区级检查。在各镇(街道)自查基础上,区应急局4月20日-30日组织对镇(街道)进行全覆盖检查。查找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问题和隐患,分析原因,逐条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并于5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应急局。

3.市级督查。市应急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见事见账见人,采取核查资金凭证,检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情况、入户调查和走访有关单位等方式,对救灾政策、款物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5月15日-6月15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说明原因,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后续详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分阶段向市应急局报送相关整改进度,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准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开展好思想动员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自查自纠,要从款物管理使用的流向入手,自上而下进行清理,链条要一直延伸到村(社区)和受灾群众。区应急局在镇(街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镇(街道)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务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正视问题,务实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涉及镇(街道)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督促按期整改。市应急局监督检查组将对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相关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对属于各区县管辖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理。

(三)严肃警示,构建长效。通过此次自然灾害救灾款物大检查大督查大警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和发放的配套措施。同时要结合此项工作,大力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联系人:唐守敏,联系电话:18983806937

附件:1.铜梁区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自查表

2.铜梁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查情况统计表

          3.铜梁区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自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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