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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09417698G/2021-00073
  • 铜应急〔2021〕7号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文
  • 铜梁区应急局
  • 铜应急〔2021〕7号
  • 2021-01-12
  • 2021-01-13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铜梁区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铜应急〔2021〕7号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应急办、高新区管委会安环部,烧结砖瓦企业: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五年来,我区烧结砖瓦企业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彻底扭转全区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健全烧结砖瓦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共抓共管”责任体系,推动烧结砖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部曲”实施,提升辖区烧结砖瓦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5月底,确保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跟踪落实到位,以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烧结砖瓦行业的本质安全,重点解决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安全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作风不扎实,安全的基层基础不扎实)的突出问题。

三、总体要求

(一)开展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专项整治。

1.企业是否依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职能部门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企业实际,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是否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

3.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否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企业实际,组织企业员工学习,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

4.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操作规程:砌块成型机操作工、皮带输送机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电工、安全检查工、出料工、搅拌机工、厂内机动车司机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

1.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

3.企业是否组织在职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企业是否组织新职工不少于20学时的岗前“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

5.调换工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企业是否对有关人员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开展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和人员操作专项整治。

    1.进料口周围是否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或为作业工人设置扶手等防坠设施;

2.自动、半自动砌块成型机出料口是否有防伤手设施,切条工是否有防护设施;

3.码胚机操作工对操作规程是否知晓并能熟练操作,操作岗位视线是否有盲区,是否有顶岗现象,码胚过程中是否有掉胚现象,是否安排专人处理掉胚,是否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采用技防手段);

4.设备供电电缆绝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是否设置漏保装置,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散热风扇布置是否规范,电源线是否架空或穿管保护。

5.重要岗位视频监控是否全覆盖,是否有专人监护。

6.开展高处作业、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是否有审批、作业方案、现场安全监护人,是否有安全措施。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2日)

根据专项整治内容,由企业组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或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服务机构行业专家,开展企业自查自纠,针对隐患排查结果,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专项自查自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对风险隐患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镇街应急办、高新区管委会安环部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区应急执法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

2.第二阶段,执法检查与复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5月31日)

区应急局将组织专家对隐患整治结果进行执法检查和复查验收,对整治不达标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挂牌督办,并实施严厉处罚或按安全标准推动全区造纸、水泥、烧结砖瓦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要求,报请区经济信息委依法实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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