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铜)应急许补偿告〔2026〕1号
重庆吉尔康能源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6月14日依法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铜)应急撤字〔2026〕1号),决定撤回你公司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渝铜梁安经(加油)字〔2023〕00021号;有效期:2023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6日)。
根据《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现就补偿申请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偿义务机关
本机关作为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依法承担补偿义务。
二、补偿方式
本次补偿采取支付补偿金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
三、办理补偿的程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本机关审查申请材料并组织协商;
(三)协商一致的,本机关与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行政许可补偿协议》,协商不一致的本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行政许可补偿决定》。
四、权利与义务
(一)你单位的权利:有权依法申请补偿;对协商或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你单位的义务:按照《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提交材料,你单位知道行政许可被变更或者撤回后故意或放任扩大的损失不予补偿。
五、申请补偿的时间要求
(一)申请时限:申请行政许可补偿的时效为两年;
(二)逾期后果: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补偿权利。
六、申请补偿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第十条,请准备以下材料提交至本机关:
(一)补偿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原行政许可证件;
(三)财产损失的证据;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388号;邮政编码:402560;联系人:何蕊池;联系电话:02345640002。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