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安办〔2025〕3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建设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建设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危化、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安委〔2024〕2号)部署以及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在2025年底前,要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率先在全区开展危化、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建设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企业相互借鉴,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切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
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内,建设安全生产标杆企业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形成争当标杆的良好氛围,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建设流程
(一)申报条件。
1.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扎实、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文化建设突出、生产现场整洁有序、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良好;
2.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
3.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二)自评申报。企业在完成标准化建设后,对照申报条件开展自评申报,并于当年6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
(三)审核评定。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含专家意见),通过行政办公会对候选企业推荐名单进行集体审议,重点审查企业申报材料、专家审核意见的合理性,视情况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最终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
(四)公示通报。标杆企业评定后,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发文通报全区,并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牌匾。
四、动态管控
标杆企业应当常态化维护标准化运行体系,按体系建设要求推进和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标杆企业在运行中出现以下问题的,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核查并予以通报摘牌:
(一)被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亡人(含失踪)责任事故的;
(三)发生其他性质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故(件)的。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申报表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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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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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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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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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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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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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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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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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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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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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职工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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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 创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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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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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总产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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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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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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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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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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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安全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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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特色亮点(2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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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简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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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