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其他信息

  • 11500224709417698G/2025-00062
  • 铜应急〔2025〕39号
  • 其他
  • 政协提案办理
  • 铜梁区应急局
  • 铜应急〔2025〕39号
  • 2025-08-27
  • 2025-08-27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复函

铜应急〔202539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79号提案的复函

张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铜梁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示范项目联合共保体的建议》(第279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区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发展中心等单位专题研究,认真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推进铜梁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示范项目联合共保体建设”的开展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第二条规定,我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率达100%,其中非煤矿山生产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9家、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2家、CNGLNG加气站7座、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家、液化石油气销售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民爆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各1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1家。但交通运输(危货运输)、建设施工两个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率总体偏低。据交通运输部门反馈,交通运输领域缺乏针对性险种(如危货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雇主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责任范围重叠,企业投保难以选择。据住建部门反馈,建设施工领域因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配套文件未完善,导致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较慢。

对于委员提出“推进铜梁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示范项目联合共保体建设”的建议,需待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等行业、领域上级部门的配套文件完善、下发后再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关于提案中“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展标准,确保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防止市场垄断和恶性竞争。同时,对未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行业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建议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企业投保意愿。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相关配套措施,如事故预防服务标准、理赔流程等,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有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会,邀请专家详细解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于企业风险防控和事故应对的重要性,确保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严禁市场垄断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增加了条款和费率有关要求,明确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充分征求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并要求各保险机构统一执行;费率方面,明确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并根据安责险业务的总体盈利亏损情况和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及时调整,供保险机构参考使用。区金融发展部门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督,坚持合法合规、风险防控、保障全面、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同时强调不能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不能限制保险公司、经纪公司开展展业活动,也不能限制投保企业选择保险公司、经纪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坚决防止垄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事故预防服务。督促各承保机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根据投保单位的风险类别、规模大小等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工作。承保机构应当保证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按照不高于保费21%的比例据实列支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在保单有效期内至少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1次事故预防服务,确保事故预防服务覆盖所有投保单位。

(四)加强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投保情况进行监督,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投保的高危行业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对投保率低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倒逼责任落实。持续深化执法检查与标准化评审一体化工作,对完成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在复工验收、工伤保险费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及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先进单位和示范企业评选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监督,对发现的承保机构事故预防服务落实不到位、事故预防费用投入不足、理赔服务不到位等行为,将其列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负面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督促指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监管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知水平。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引导企业深入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作用和优势,营造企业主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督促指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监管部门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注重引导企业投保、续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依法查处。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

三是强化政企协作。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参与+保险服务跟进”的三维模式,指导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特点,开发多样化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特别是对于高风险行业和特定岗位,提供更加精准的保障方案,综合考虑企业的规模、行业风险等级、历史事故记录等因素,合理确定保费水平,简化理赔流程,加快赔付速度,为企业提供优质的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指导服务,帮助企业降低安全风险。

四是强化调研促进。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对高危行业的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做出强制性要求,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也将进一步深入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特别是“共保体”模式在政策把握、服务定位、资金管控、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提取比例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探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安全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共同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此函已经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张光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智

联系电话:4564001218225410182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58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