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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应急局
  • 2023-06-25
  • 2023-07-05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鲜发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建议》(第61号)收悉。区应急局高度重视,多次与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对接,认真研究和落实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国家、市级有关文件要求

按照应急管理部等13个部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中第六条“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以及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参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障优待;其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参照《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有关规定享受住房优待。”和第十二条“消防救援人员(转制前入伍)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和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并由所在单位参照转制前标准发放。”,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中“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有关要求,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应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看病就医等优待政策。

二、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一)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经与区教委沟通,目前我区已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每年学校开学前,由区消防救援支队向区教委函告当年消防指战员子女入学需求,区教委配合落实入学优待工作。

(二)看病就医优待政策落实情况

经与区卫生健康委沟通,目前我区已落实消防指战员看病就医优待政策。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已设置军人就医窗口,消防救援人员看病就医时参照军人优待政策执行,走军人通道看病就医。

(三)优待政策宣传情况

区消防救援支队希望我区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了解应急管理部等13个部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中针对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待政策,并做好贯彻落实和宣传普及工作。目前,区教委和区卫生健康委将文件精神转发本系统,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认真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对于推动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增强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保持消防救援队伍有生力量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区级各有关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做好优待政策的执行和宣传。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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