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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09
  • 2022-03-09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一、应急管理的现状与形势1

(一)“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成效1

1.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2

2.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3

3.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健全4

4.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6

(二)“十四五”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10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应急管理指明了方向10

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10

3.经济社会发展为应急管理赋予新使命11

4.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促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11

5.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风险仍然较大11

6.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短板依然存在12

二、总体要求12

(一)指导思想12

(二)基本原则12

1.坚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12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13

3.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13

4.坚持依法管理、落实责任13

5.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治理14

6.坚持社会共治、全民参与14

三、工作目标14

(一)总体目标14

(二)主要目标15

1.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15

2.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16

3.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16

4.应急科技创新进一步强化16

5.应急宣教培训进一步深入16

四、主要任务17

(一)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17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17

2.完善组织指挥体系18

3.完善应急应对机制19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20

5.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22

(二)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22

1.强化依法行政22

2.加强法律普及23

3.严格行政执法23

4.推行标准化管理24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治理24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24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25

3.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26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7

5.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33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力量体系36

1.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36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36

3.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36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应对保障建设37

1.加强应急预案准备37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38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39

4.加强灾后恢复救助39

(六)进一步优化应急资源配置40

1.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40

2.强化应急信息化建设41

(七)进一步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42

1.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42

2.加强应急宣传科普教育43

3.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44

五、重点工程项目45

(一)自然灾害普查及治理工程45

(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工程45

(三)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设施工程45

(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45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46

(六)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46

(七)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工程47

(八)应急教育培训及体验场馆工程建设项目47

六、保障措施47

(一)强化组织领导47

(二)加大政策支持48

(三)加强考核评估48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铜梁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中的重要节点,是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毗邻重庆科学城、“渝新欧”班列始发站,“十四五”时期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区企业众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风险较大,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区内拥有森林、江河和水库资源,地质状况和气候条件较为复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较多,防灾减灾救灾压力较大。制定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是加快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的重要支撑,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应急管理的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工作框架,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应急管理事业取得明显成效,铜梁区连续10年获得重庆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区县。

1.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

——安全生产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区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7起、死亡95人。比“十二五”期间分别减少28起、减少死亡28人,分别下降24%22.3%2020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8人,与2015年的21起、死亡22人相比,减少5起,4人,下降23.8%1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15年的5.5%下降到2020年的2.7%

——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区强化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建成了52个自动气象监测点,升级改造完成33个自动气象监测点,建成了6个生态气象观测站。成功抵御了涪江、琼江2018年“7.12”2020年“8.14”、“8.17”特大洪峰过境,转移安置人口8000人,救助9800余人,2020年安居古城历史上首次实现了未被洪水淹没。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地质监测点的灾害事故。

2.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按照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高新区设立了专职应急管理机构并按要求落实了编制和人员,在村(社区)建立了综合应急救援站,明确了专兼职人员,并在村(社区)建立了综合应急网格。负有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职能的区级相关部门设立了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的内设机构。

——指挥体系建立完善。为了统一领导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并下设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市安全、文化旅游等10个安全生产专项办公室,统筹做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并下设自然灾害总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地震地灾指挥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形成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形成。全区建立了以区消防救援支队为主力、区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为支撑,区危化应急救援队、区大型机械应急救援队、区少云应急民兵连、铜龙应急救援大队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区级救援队伍。行业部门建立了16个行业专业救援队,28个镇街建立了专兼职综合救援队,330个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干部和网格员为主体的村级救援站。

——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为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制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应对制度》、《应急响应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先期研判和指挥调度制度》、《救灾物资管理办法》等近30余项应急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了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应急处置评估和物资储备使用等工作。

3.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应急管理责任不断强化。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三基”建设,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坚持每月研究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题会议;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事故灾害防控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定期分析研究各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形成安全责任清单,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限期整改。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安全、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日周月”隐患排查。

建立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日周月”隐患排查监测、汛期重要区域日巡查、自然灾害会商研判、预警信息发布及响应等工作制度;完善了灾害预警类别、指挥调度、防汛救灾协调联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前置、防汛救灾“四包”、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化等工作机制;制定了区级行业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响应规范。

——安全监管执法不断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审批和执行,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积极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人员+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充分利用双随机执法、异地交叉执法等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挥法治利剑作用,增加执法威慑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安全事故调查查处,按照“一案双查,三责同追”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强对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落实企业红黑名单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网上公示制度。

十三五”期间,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案45起。开展危化执法检查798家次,排查隐患2787条,罚款84家次,罚款49.95万元;开展矿山违法行为立案调查41起次,罚款95.3万元;开展工贸企业执法检查857家,发现隐患4204起,下达整改责任书609份,处罚46起,罚款42.895万。

4.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监测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工作,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林业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基本形成。建成智能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和气象大数据发布系统,新建6个生态气象观测站、1部云雷达,构建起“空天地”一体化气象监测网络。完善“四重”网格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建立126人的“四重”网格员队伍,建成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平台,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建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基本站和预警终端。开工建设同心桥中型水库。建成小北海中型水库、铜梁城区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6.65公里,镇街防洪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10处,32.5公里。建成3个水文站,升级改16个山洪监测站点,预警平台延伸到28个镇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2座。用天保工程管理平台和大数据软件对巡山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建成森林防火检查站74个,推行“森林防火一码通”微信小程序,对进山人员扫码入林;建成火情瞭望塔2座、森林防火智能感知报警云台3套,新改建森林防灭火通道52.63公里、森林消防蓄水池25口。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利用电话、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切实提升预警联动和响应水平。

——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严格依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行政执法活动程序规范、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以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消防、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灾害,严格执法、严肃问责,营造严格的安全执法环境。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推行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核心的企业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安全监管人员执法培训,执法人员新训210人,复训144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上岗。依法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新训特种作业人员5227人次,复训3291人次。

建立以“三库三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监督指挥中心,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数据库,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互联网+监管执法”,及时记录执法信息,同步上传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监管同步进行,保障行政执法过程的科学性和可溯性。

——社会动员能力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通过安全知识大讲堂、知识竞赛、文艺汇演、街头咨询、院坝会及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微信三级矩阵和市民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

建成综合防灾减灾科普宣教基地1个,建立应急避难场所36处,完成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和标志标牌设置。

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指导企业职工、学校师生、社区和农村居民广泛开展地震地灾、洪涝灾害、森林火险、城市消防等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推动各行业部门、大型企业、社会机构等应急支持保障能力建设;动员引导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众,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签订“互助协议”,与社会团体建立合作互助关系,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及志愿者组织日常联系管理制度和组织动员机制。

——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应急指挥平台,建成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基础数据库,新建和接入危化、非煤矿山、重点工贸企业、防汛、森林防火、综治、教育、民政等视频监控2万余个,建成应急视频数据库。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建成应急指挥调度“一张图”;利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及无人机、布控球、单兵设备、网络对讲机等设备建成应急指挥调度“一张网”。

建立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和应急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等规定,实现了突发事件信息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应急处置反应快速、到达及时、处置高效。

按照大应急、全灾种、综合性的要求,成立区应急救援中心,组建了区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围绕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制定救援队伍训练与考核大纲和年、周、月训练计划,常态化开展体能、业务、技能训练。

按照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抗洪抢险、森林灭火、地震地灾、危化等应急演练。“十三五”期间,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00余次,全面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配合、专业技能、后勤保障等综合救援能力。

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现场指挥官制度,制定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现场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类救援力量的现场处置职责任务,规范现场处置流程,强化救援现场的管理。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灾、事故灾难等救援装备物资5万余套(件)。

(二)“十四五”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应急管理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人民中心论”“民生为本论”“安全发展论”“底线思维论”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新时代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3.经济社会发展为应急管理赋予新使命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铜梁面临“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发展机遇,铜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应急管理工作赋予新使命。

4.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促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

铜梁毗邻重庆科学城,利用科学城的丰富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不断升级和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提升经济社会和应急管理科技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创造有利条件。

5.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风险仍然较大

我区企业门类较多,中小型企业占比高,科技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地理条件较为复杂,灾害种类较多,地质灾害、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救压力较大。城市老旧小区较多,管网基础设施老化,隐患事故时有发生。公路里程长,农村道路等级普遍偏低,安全隐患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重大挑战。

6.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短板依然存在

应急管理队伍力量较弱,基层人员不稳定,专业素质和能力不强。应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滞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必要的车辆、通讯设施和装备配备不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积极应对处置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障生产、生活、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灾害事故的危害和后果,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4.坚持依法管理、落实责任

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应急管理依法治理的能力,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夯实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的工作责任。

5.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治理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力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基层基础能力、核心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灾害事故全过程精准防控,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实现精准预警预报、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6.坚持社会共治、全民参与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完善公民应急管理教育体系,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培育应急管理文化,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全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灾害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跃上新台阶。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人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控制在15000人次以内。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

2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40%

3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1%

4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5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二)主要目标

1.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应急管理领域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灾害事故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上下协同、部门协同的应急指挥体系得到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更加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及时修订,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2.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区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双重机制建设全覆盖,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覆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重庆市较高水平;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更加规范,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灾害信息员。

3.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力量显著增强,人员和装备配备充分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政府专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和人员总量进一步扩大。

4.应急科技创新进一步强化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应急科技利用率显著提高;安全生产线上监管占比提升,抢险救援、应急处置科技化水平不断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装备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

5.应急宣教培训进一步深入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机制更加系统完善,宣教活动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建成综合减灾科普宣教区级基地1个,筹建应急科普宣教场馆;各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居民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开展1次以上火灾、地震、地灾等各项应急避险疏散演练。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厘清区安委会、减灾委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能职责和边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管总管统管督导,行业部门主建主用负主责的责任;进一步理顺综合应急管理与行业应急管理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分工。

——进一步完善应急行政管理体系。健全规范区、镇街的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村(社区)、村(居)网格的人员配置,形成纵向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区安委会、减灾委重点成员部门应急管理内设机构设置,实现横向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无缝衔接。细化监管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协同的监管体系,推进行业主管部门牵总与专项监管部门协同的机制建设。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镇街,高新区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人员编制,改善工作条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管理,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明确村(居)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强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站建设。

2.完善组织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减灾委,安全生产11个专项办公室,自然灾害四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战时区级各部门边界职责,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执行有力。

——强化战时力量统筹。健全完善区、镇街事故灾害分级分类响应工作制度,细化明确灾害事故响应主体、职责任务、响应时间、联动方式等,进一步强化应急部门战时统筹调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建立战时对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水域、危化、矿山等救援力量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工作机制。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建立现场技术指挥官制度,制定现场指挥决策规范,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能力。制定《现场指挥部运行管理办法》《灾害事故现场救援规范化操作准则》等规范,规范现场处置流程,建立以应急部门为核心的现场统筹协调制度,完善现场技术指挥官机制,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灾害事故会商研判、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提升现场处置统筹能力。

3.完善应急应对机制

——推进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平时应急管理、战时救援指挥、统筹应急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的运行机制。建立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建立健全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建立与周边地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企、军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应急联动,形成明确的指挥、协调和保障协同关系,提高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效力。

——完善监测预警与信息报送机制。全面完善监测与预警机制,增强早期监测的灵敏性和准确性。强化灾害事故信息的收集,严格报送程序,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建立灾害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事故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完善调查评估与恢复重建机制。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建立典型事故案例库。开展自然灾害原因及损失情况调查和灾害防控、应急响应、抢险处置情况的评估工作,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基础设施修复、救助补偿、生活安置、倒房重建等工作,健全灾后重建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管理。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应急管理专题述职,相关领导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述职,并通过考核、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综合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负主要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力及责任清单,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督促行业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应急管理责任边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定期研究辖区内风险隐患,及时安排部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健全事故灾害分级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运转有序。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责任能力、落实责任行为、完善责任制度等方面,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评估标准,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提升企业职工安全责任意识,落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厉追究灾害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及惩治力度。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5.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

——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区、镇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区级主要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对有能力承担执法事项的镇街,依法委托镇街执法。推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实施行政检查,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

——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整合优化行政执法队伍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严格人员准入门槛。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一执法装备、制式服装、标识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完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等工作条件,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强化依法行政

持续深化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推进应急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全面推行应急管理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法律普及

强化对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严格行政执法

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力度,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执法效果评估和案件复核机制,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坚持动真碰硬,通过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推行标准化管理

推动国家、市应急管理标准的落地落实,着力加强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避难场所等相关标准实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清单“三标合一”。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巡查考核制度,强化检查巡查通报、警示约谈追责。严格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村(社区)。探索建立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对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治理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推进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贯穿到城乡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管理全过程。

——严控高危企业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加强高危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企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准入。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等企业有序退出。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开展洪旱、地质、森林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2.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洪旱、森林等领域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治理。到2025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率达100%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2%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按照“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思路,切实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推动气象、地震、水利、规自、林业、公安、经信、住建、交通、文化旅游等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完善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灾害信息预警发布机制,提升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到2025年,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主要河流短期水文预报准确达到8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0分钟以内。

3.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重庆市安全技术、环保、生态修复“三个标准”,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城乡接合部小微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和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98%,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建、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建立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灾害隐患。新改建森林防火通道30公里,新建国有林场巡逻步道30公里。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加快对农村危旧房改造,提升民居抗震能力。加固学校、医院等重点公共服务设施。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铜梁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城乡结合部工贸企业、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水上)、建设施工、危险废物、城市运行安全等行业领域和高新区为重点,动态管理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坚决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等三类重 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进一步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建立覆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效率。严格执行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控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引入淘汰或落后产能,防止新增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着力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智能设备和技术方法。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储运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贯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管理和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实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管理,运用“互联网+监管”建设危化企业智能化监测监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监管执法、规范执法水平。

——非煤矿山安全。合理布局各类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结果的监督核查。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坚持“一体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防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物体打击等事故。加快非煤矿山智能感知装备及综合监控装备推广应用,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监测预警、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非煤矿山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和“打非治违”。

——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优化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农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老旧建筑消防风险治理列入民生工程。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加强农村、特色小镇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民族宗教等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本系统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接入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一管理,实现信息互通。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督促企业落实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新建公路的生命防护工程要实行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加快隐患问题车辆淘汰,强化旅游组团及车辆监管。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农村客运车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开展客货运驾驶人员心理筛查疏导,开展公交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的预防工作。加强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日常动态监管。加强旅游组团及异地车辆、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校车和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平台,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加强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其他交通运输安全。加强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邮政寄递安全责任,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构建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安全防控模式。

——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的隐患治理。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严厉打击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范。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联合惩处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加大复杂地质、工况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落实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城市运行安全。建立城市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以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等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加强城镇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燃气、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等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台账。推进各类城市综合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推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城市违法违章建设、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安全、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和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重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的进行处理,重点整治化工、表面处理、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重点行业。

——功能区安全。加强产业规划和各类园区的规划,优化工业区、物流仓储区等功能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严格项目准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能职责,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功能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建成集约化可视化智能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5.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洪旱灾害。强化中小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明确履职标准,做到培训全覆盖。重点开展全区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洪水风险区划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城区堤防达标率达到100%,镇街场镇堤防达标率达到100%做好汛前准备,加强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水雨情趋势分析,加强抢险物资、队伍准备工作,做好物资储备及预案演练。做好汛期信息共享、值班值守、指挥调度,确保专家团队、抢险队伍、应急物资随时驰援受灾点。

——地质灾害。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撤离、工程治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防治和处置责任落实到镇街、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级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责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率达到100%。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做好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落实地灾评估及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实现地灾点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有序实施地质灾害分重点、分层级工程治理,组织实施优先避险移民搬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配备无人机、边坡雷达、高速远程激光扫描仪、专用工程车辆等先进适用装备设备,推动地灾防治装备现代化。

——森林火灾。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区、镇街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七不烧”原则。全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火险督导检查。按照重庆市《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指导实施意见》要求,全区林区主要路口新建标准化森林防火检查站。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火场语音通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公顷,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4.7/公顷。

——地震灾害。完成区级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严格落实抗震设防监督要求,落实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风险评价,提高建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性能。做好预警预报、避险撤离、应急救援物资、应急装备、应急处置等工作,完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协同机制。修编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抢险救援训练,在学校、工矿企业、人口密集场所、居民小区等广泛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

——气象灾害。开展大风、连阴雨、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明显提升,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2%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0分钟以上,晴雨和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3%以上,公众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5%,满意度90分以上。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四)进一步健全应急力量体系

1.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正规化、专业化和准军事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区、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细化建设标准,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职能职责。建立完善队伍训练和考核大纲、装备配备目录清单。开展多灾种的常态化、专业化训练演练,提高复杂环境下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标准化建成率达到100%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根据我区自然条件、产业结构和灾害种类,新组建森林灭火、非煤矿山等专业救援队,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制定专业队伍管理办法,编制专业技能培训计划,要加强危化、非煤矿山、森林灭火等专业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培训和训练演练,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设施,提升专业队伍的救援能力。

3.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数据库,指导社会救援队伍做好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工作。重点支持山地、桥隧、水上、高空等领域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救援合力。加大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考核和管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五)进一步加强应急应对保障建设

1.加强应急预案准备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实行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和特种行业应急预案报批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依照事故灾害分类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和任务,做好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加快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预案编制过程中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规范应急响应分级。推进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进一步完善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区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修订,督促指导镇街、园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加强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到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修订率达到100%

——强化应急预案评估。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将应急预案纳入相关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应急预案进行广泛宣传。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成果转化,提高应急演练效能。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按照满足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建立完善与企业物资协议储备,提高协议存储比例。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建立社会储备,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规划建设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库。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将灾害事故救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救灾资金快速拨付通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紧急生产、紧急采购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征用、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和核销制度。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全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物资联络员队伍,制定应急物资联络员管理制度。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以现有广场、公园、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为基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开展避难场所容纳能力和区域人口疏散安置,救灾物资、医疗救护能力等需求调查分析,制定灾后疏散安置总体方案(统筹避难场所、分片快速转移、救灾物资、医疗救治等内容),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公共设施提级扩能

4.加强灾后恢复救助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严格落实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坚持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优先保障供水、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和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重建,推进灾后复工复产,维护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优化应急资源配置

1.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提高应急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建立应急管理人才交流机制,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准入,把政治合格、爱岗敬业、业务突出、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应急管理队伍。2025年底前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85%

——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突出应急管理主责主业。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管理。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合作,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人才培训。

——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健全铜梁区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队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技术指挥官在灾害事故救援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2.强化应急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通过物联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等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打造“感知网络”,为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源。依托互联网和专线网络,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平台,构建天地一体化的“应急通信网络”,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融合互通。依托应急管理云和重庆市政务云,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库,为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等提供服务。

——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平台化、服务化、组件化、共享化、标准化”要求,开展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形成全区应急“智慧大脑”。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到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对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实现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

——强化五大业务应用域。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入融合,向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提供涵盖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撑、政务管理、行政执法等业务领域的应用服务能力,形成全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良性生态。

(七)进一步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1.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完善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合理规划网格,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提高基层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明确属地监管、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相关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以村(社区)为重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和网格化管理制度。

——完善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完善村(社区)安全隐患和灾害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村(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继续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充分调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建立村(社区)、家庭的自救和互救体系。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进一步发挥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应急知识宣教、应急管理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应急宣传科普教育

——构建全媒体应急知识传播格局。编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社会宣传教育大纲,注重宣传教育的特殊性、通识性。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文化特色的融合产品。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依托科技场馆、安全体验馆、公园、旅游景点、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等,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应急体验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

——加强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金属冶炼、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意识。加强基层网格员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强化“第一响应人”的意识与能力。

3.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应急管理社会化技术服务。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领域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学会发展、自律,大力培育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其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应急相关服务机制,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设立巨灾保险基金。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灾害风险和应急需求,不断丰富保险品种。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紧急运输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五、重点工程项目

(一)自然灾害普查及治理工程

按照全国和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全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险等自然灾害类型普查工作,摸清全区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情况,查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科学评估灾害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全区灾害防治规划,有针对性开展各项灾害的整治和治理。

(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工程

继续实施涪江、琼江、小安溪等沿江河场镇的防洪护岸工程,提升防洪能力,安居堤防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新建太平10万吨水厂,同心桥10万吨水厂。实施西部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输水管道38公里。

(三)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设施工程

实施重点林区森林防灭火通道、防火阻隔带、消防水池和森林检查站点建设。继续实施森林火灾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巴岳山,毓青山火灾智能监控全覆盖。

(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全区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社社通公路,通车里程达3500余公里,由于道路规划等级不高,坡陡、弯多、路窄,标识标志不完善,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对隐患路段进行改造和整治,增设线形诱导标志、减速设施、标识标线等措施,消除和降低安全隐患。“十四五”期间,实施农村道路隐患整治治理工程,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的要求,统筹规划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与城市规划建设的衔接协调,应急避难场所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强现有避难场所的功能和设施设备的完善,对现有应急避难场所进行重新整合、提升和优化,根据不同应急避难场所特点,从规划布局、功能特点、服务半径、承载人数、防护距离、服务面积、逃生通道、安全措施、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重新评估,确定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

(六)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

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区级规划建设防汛抗旱、地震救援、地灾应急、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生活类救灾等七大类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库,各镇街规划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点。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数据库系统,实现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快速集散、多式联运、供应链服务等功能,形成覆盖全区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七)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镇街救援力量能力建设,为全区28个镇街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运输车,为各镇街应急救援队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加强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建设标准营房、训练场地等,配备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个人防护等装备设备。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监管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并统一制式服装。逐步探索实施远程监管执法、智能监管执法。

(八)应急教育培训及体验场馆工程建设项目

为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强化应急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中小学生的应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实景模拟体验,规划建设铜梁区应急培训训练基地和应急科普体验馆,开展事故灾害应急培训、事故灾害实战训练、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演练等,同时具备战备值班、战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功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资金保障政策,建立与应急管理任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安排应急管理必要经费。继续落实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人才培养、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保障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应对和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落实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资金。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储备金制度,为应急处置和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从业者待遇保障制度,研究落实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业津贴和值班补贴等特殊保障政策。

(三)加强考核评估

将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纳入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制度,由区安委办、减灾办组织开展规划内容、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制度,丰富考核评估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妥善解决。运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切实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和问责惩处的警醒督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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