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单位:重庆好运来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六赢村
法定代表人:袁跃荣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1.现场检查记录(铜)应急现记〔2025〕危化51号);2.重庆好运来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2025年9月流向登记表复印件、2025年9月烟花爆竹进货凭证复印件、企业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25年9月入库截图复印件;3.2份询问笔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部分第四节第(37)项裁量阶次一档(从轻)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0.6万元(大写: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专户,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铜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