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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709417698G/2025-00095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应急管理
  • 铜梁区应急局
  • 有效
  • 2025-11-27
  • 2025-11-27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铜)应急罚〔2025〕危-3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急罚〔2025〕危-3

被处罚单位:重庆好运来花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六赢村

法定代表人:袁跃荣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117日,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好运来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重庆好运来花炮有限责任公司20259烟花爆竹入库登记数量为300件,流向登记数量只有200件,未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1.现场检查记录(铜)应急现记〔2025〕危化51号);2.重庆好运来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20259月流向登记表复印件、20259月烟花爆竹进货凭证复印件、企业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259月入库截图复印件;3.2份询问笔录。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参照《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部分第四节第(37)项裁量阶次一档(从轻)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0.6万元(大写: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专户,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铜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铜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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