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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2
  • 2022-08-22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铜梁区2022年度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2年度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有关镇(街)社保所:

为加快完善我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铜梁区2022年度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2812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2022年度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

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三化一能建设推进医保工作更加惠民便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24)精神,切实提升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推进我医保工作更加惠民便民,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在我区部分镇(街)开展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工作。现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反映突出的问题;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医疗保障需求,通过开展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工作,努力实现群众政策明明白白办事简简单单、报销清清楚楚,切实提升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创建范围

在东城街道、旧县街道、福果镇、太平镇、侣俸镇共选取3个社保所和8个村(社区)开展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建设工作(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建设标准

(一)设置场所合理。示范点场所设置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需求,合理划分服务功能区域,力求达到管理高效,服务便捷,安全有序。采取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分离,窗口布局合理且便于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区和办公区。办公区要设置医保服务专窗,齐全配备电脑、打印复印机等装备,畅通医保网络,整齐摆放医保业务表册和资料;综合服务区至少要设置等候休息区,并为群众提供饮水、应急药品等服务。完善各区域的便民服务设施和功能,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理业务。

(二)政策宣传到位。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宣传推广医疗保障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示范点要设置医保政策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宣传内容。辖区的重要场所及显眼位置要悬挂或张贴医保宣传标语。充分利用赶集日或重要集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不定期印制图表、折页、小册子等宣传资料进行入户发放,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开通医保服务热线,受理群众咨询、收集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充分利用手机、LED屏幕等现代传媒手段,及时推送医保相关动态消息,使医保政策、经办服务更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三)经办服务优化。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重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帮办代办等服务制度。各项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公开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示范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保持服装整洁,做到仪表举止端庄、大方、文明。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倾听,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定期开展医疗保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对下沉的15项医疗保障公务服务事项及时受理,限时办结。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对老年人的智能需求,提供多元选择和替代服务,对特殊情况和需求提供延时服务,对困难人群和老弱群众能提供上门服务。

(四)工作成效明显以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各项医疗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持续巩固参保扩面,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动态参保率达100%。着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运用,激活率达到60%以上。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严禁诱导群众不合理就医、借卡看病、违规刷卡购药、套取现金等行为,坚决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四、资金保障

示范点创建经费由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予以保障,标准为:每个镇(街)社保所5万元,每个村(社区)2万元。各创建单位向区医疗保障局报送创建方案,方案经区医疗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将资金预算指标调整至创建镇(街),由创建镇(街)按财政有关规定申报使用。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务必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管理等方面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8月底前,东城街道、旧县街道、福果镇、太平镇、侣俸镇向区医疗保障局申报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2)。

(二)创建时间:9月至10月,示范点创建单位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完成后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向区医疗保障局申请合格验收。

(三)检查验收:12月底前,区医疗保障局按照验收标准(评价细则详见附件3)组织开展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的验收。评分达到80分以上为验收合格。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应及时建立示范点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要将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打表推进,确保示范点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五)加强宣传反馈。要做好信息动态反馈工作,及时报送示范点建设进展或成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示范点服务宣传,打造医疗保障服务品牌。同时开通意见建议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标准化水平。

附件:1.铜梁区2022年度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名额分配表

2.铜梁区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创建申报备案表

3.2022年重庆市铜梁区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示范点评价细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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