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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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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线索的公告

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均可向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 通过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2.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4. 挂名住院、分解住院、重复住院等违规住院行为;

5. 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

6. 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7.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8. 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 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

2. 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非医疗物品;

3.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等骗取医保基金;

4.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5. 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

6. 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 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凭证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医疗保障凭证套现或购买生活用品等;

4. 重复享受医保待遇,骗取医保基金;

5. 隐瞒第三方责任、工伤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情形进行报销;

6. 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 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2. 违规支付医保费用;

3. 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欺诈骗保;

4.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

1. 举报电话:023-45615306

2. 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三、奖励措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举报人提供的真实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注意事项

1.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线索,包括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违规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

2. 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和兑现奖励。医疗保障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3. 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本公告征集范围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其他问题请通过相应渠道反映。

五、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医保基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64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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