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公布解除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参保人: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等规定,47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主动申请解除、机构注销、其他不予续签医保服务协议等,经综合评定解除或不再续签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将该47家医药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解除或不再续签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名单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