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复函
李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提高参保人住院统筹报销率的建议》(建议第11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逐年提高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的建议
2012年,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现了市级统筹,执行全市统一的政策标准。2014年,市级出台了《关于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4〕93号),明确和规范了医保总额控制预算工作程序和方法。
为有效提升总额预算的公平合理性,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区政府同意,2017年我区出台了《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意见(试行)》(铜人社发〔2017〕50号)。该意见明确我区总额控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采取“基数+因素”的模式确定。即以医疗机构上年度总额指标和上年度的实际发生额为基数,以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变化、上年度违规违约等情况变化为因素,再结合市级下达的当年支出预算确定当年各医疗机构总额额度。近3年,全区总额控制医疗机构预算指标分别为46519万元、50474万元、53495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
近年来,我区严格执行市、区总额控费相关政策,坚持年初合理预算,年中动态管理,年终依规清算。在市级下达预算范围内,尽量保障医疗机构总额合理超支部分得到补偿。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医疗机构的超支部分得到了全额补偿。同时从财务提供的参保人收支来看,2022年全区居民医保参保62万人,收入5.77亿元,支出5.79亿元,当期基金出现了赤字。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切实做好医保基金的预算和管理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安全,增强群众的医保获得感。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住院报销比例,增加群众获得感”的建议
2012年,重庆市开始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医保局在重庆市医保局统筹部署下,落实实施重庆市的各项医保报销政策。市级统筹以来,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退休职工为95%,在职职工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7%、85%。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近两年逐年提高。具体如下:1.2022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一档参保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二档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一档统筹报销限额为8万元,二档统筹报销限额为12万元。2.大病住院报销比例:2022年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16901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60%比例报销,大病保险报销限额为20万元/年,有力地保障了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陈庆华审定,由区医保局局长周莲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