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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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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

李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医保扶贫工作的建议》(第31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医保扶贫工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全员覆盖,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一、医保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保障有力,医保扶贫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组建局医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局长专职负责,全体工作人员参与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专抓,为履行主体责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任务目标明确,医保扶贫三重制度覆盖到位

立足现行政策,出台精准举措。对标对表医保扶贫整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印发《铜梁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贫困人员参保补助、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具体标准进行细化明确,坚持现行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保持政策稳定可持续,确保医保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参保补助精准适度。未脱贫人口按照当年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对已脱贫人口按照当年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70%给予定额对同时具有特困、低保等救助身份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不重不漏

二是医保报销精确执行。在保证贫困人口公平享受医疗保险普惠政策基础上,落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降两升倾斜政策。即对贫困人口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三是医疗救助精细有力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比例为70%。对同时符合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或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身份的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普通疾病救助和特大疾病救助住院救助比例分别为重点救助对象80%、其他救助对象70%普通疾病住院救助年封顶线分别为1.5万元1.2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封顶线为10万元、大额费用救助年封顶线为6万元。

(三)优化经办服务,医保扶贫综合保障落实到位

政策落地落实,扶贫成效显著。加强多部门数据动态联动,通过参保、资助两个台帐和“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贫困人口参保补助一个不落,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就医结算方便快

一是强化贫数据动态对接。精准掌握贫困人口信息,及时医保系统贫困人口身份标识,指导镇街做好贫困人口参保登记申报和补助工作,实现全区贫困人口参保及时、资助到位

二是用好参保和资助两个台帐。每月将系统预警的贫困人口保待保人员名单反馈到镇街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逐人进行摸排调查核实,精确掌握参保情况,积极宣传参保补助和即参即保政策,力促职工医保断停保人员和新增未参保人员及时接续参保实现贫困人口待遇无空窗期。

三是用好“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人口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绿色窗口就医,住院费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待遇一站式结算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报销医药费用出现跑腿垫资。

(四)医保管控合理,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加强政策宣传,坚持基本保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医保扶贫政策方便贫困人口了解就流程和报销政策。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一是统一口径开展政策解读。多次召开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会议,统一印制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单督促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制作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栏,通过镇街、村社、定点医疗机构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移动平台发送医保政策提示,医院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字幕等方式宣传,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托贫困人口数据库,采取智能查询、人工识别、视频认证等各种有效形式实现贫困人口就诊精准识别,坚决防止冒名顶替、借证看病。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政策满意度持续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现行政策标准,用好三重保障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在规定的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规范就医,合理就医。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全社会自发形成节约意识和控费意识,避免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继续践行放管服相关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经办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医保服务经办效率,切实增强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三)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强化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不切实际过度保障,避免造成基金不可持续和出现待遇“悬崖效应”。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避免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督促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做到“因病治疗,合理用药”,用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小病、常见病通过基层门诊及时医治,减少门诊病人住院化的情况发生,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合理控制就医成本,降低就医费用。

此复函已经周莲局长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蒋蕾     

联系电话:45619829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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