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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25
  • 2022-02-25

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开展“群众工作日” 活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经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现将《铜梁区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225

         (联系人:王福,联系电话:45642812


铜梁区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信访部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和群众,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和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下访与上访、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深入推进“枫桥经验”铜梁实践,进一步巩固领导干部“大走访大接访大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融入群众、直面矛盾和问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细化落实真接访、真下访、真化解的工作要求,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服务,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上门解决问题;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信访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三、活动内容

(一)走访体察访民情。参与活动的领导可以采取分片走访、重点下访、主动约访等方式,重点深入村(社区)、困难户、“两委”离任干部、老党员、空巢老人、进城务工人员、信访群体(人员)、辖区主要社会单位、机关单位等,倾听群众对本辖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平安稳定等方面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在走访中解民难、聚民心、促发展。

(二)广泛宣传顺民心。活动可采取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定点接待、走街串巷、入户走访、巡回走访、对口帮扶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便民利民惠民政策。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引导,丰富群众的信息来源,化解对立情绪和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深入调研问民意。围绕老百姓的“柴米油盐”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基础建设、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及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解决之道,制定发展之策,筑牢执政之基。

(四)扶贫济困解民难。把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与“党建扎桩治理结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通过该项活动解决群众生活、住房、出行、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前。各单位应在开展活动前进行预安排,提前1周排查辖区内矛盾隐患。能化解的尽快化解或进入调处程序,不能解决的明确意见,做好政策解答及疏导准备。同时,向联系或分管区级领导汇报,主动邀请区级领导及联系部门参加,并提前57天公示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程、程序等。

(二)活动中。“群众工作日”活动过程中,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简要通报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思路、主要工作举措及工作成效等,参与人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等(可配发宣传资料),并亲切接访群众,倾听群众诉求、意见或建议,逐一详细登记《铜梁区“群众工作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就群众提出的诉求、意见或建议表明态度,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承诺解决时限,对超越职权的诉求或意见指明反映渠道并及时报送区信访联席办。

(三)活动后。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活动开展情况,对接访事项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规范管理。同时,于2个工作日内向区信访联席办报送开展情况,一并报送需由区信访联席办交办其他镇街或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接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示。

五、活动要求

(一)时间安排。区信访联席办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群众工作日”活动,镇街每季度至少确定一天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重点信访部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群众工作日”活动。

(二)地点选择。应将“群众工作日”活动地点选择在当地人流量较大的主要街道或广场,同时要延伸到矛盾量大的社区、村组,让群众充分了解活动情况,引导群众依法就地反映问题。

(三)参与人员。区信访联席办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日”活动,原则上由区级领导带队、区信访办及区重点部门负责同志参与;各镇街、区级重点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日”活动,原则上由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和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全部参与,并主动邀请联系镇街、分管部门的区级领导参加。

(四)案件办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日”活动中群众信访问题的办理,原则上按照“属事为主、属地为辅”要求开展化解处置工作。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以区信访联席办交办或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主牵头单位,其他责任单位积极做好协助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自办案件自接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实不能办结或需区信访联席办交办的也应于上述时限内反馈信访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区信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自收到交办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答复。确不能办结的,要向信访人讲明情况,以取得信访群众的理解;同时,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区信访办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区信访联席办将视情况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回访信访人。对未按期回复、办理质量不高、相互推诿以及虚报、瞒报、谎报办理情况的将予以通报。

     (五)档案管理。“群众工作日”活动的资料,各单位单独整理备查,如活动前的排查情况及公示通知、接访参与人员签到册、接访登记表、分析研判、交办记录、台账、办理情况记录等。涉及需报送的活动资料,除交办件的特殊要求外,一律通过党政网报送至区信访办收发员转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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