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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实行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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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实行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线索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进一步增大,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巩固我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28日内国(境)外旅居史14日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在返铜12小时内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登记,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刻意隐瞒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重点疫情地区旅史,或在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线索

(二)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设置发热诊室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擅自收治发热病人非法行医以及黑诊所的线索。

(三)全区所有暂停营业的社会性棋牌室、麻将馆,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放(营业)的线索

二、提供线索方式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4小时受理电话举报投诉举报电话45695794并及时查核实。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或住址等,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三、奖励方式

(一)各类疫情防控线索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线索200元奖励,奖励在查证实后一周内发放。同一情形被多人提供线索的,奖励第一个线索提供者。

(二)线索受理、核查单位对提供线索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铜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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