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文旅发〔2022〕35号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
发展10条措施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有效实施《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扶持措施所涉及的扶持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在铜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 设立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由区文化旅游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文化旅游委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规模以上企业扶持
(一)成功申报为文化旅游体育规上企业补助
申报条件:首次发展为规模以上,且当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申报企业不欠税证明(由企业到当地税务所出具)、提供企业申报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项目经营场所的自持或租赁证件复印件、企业生产、经营现状的图文介绍、整体照片和内部经营照片2张以上。4.所在镇街出具的企业升规证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规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经济贡献度奖励
申报条件:政策执行期间在库的规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税务局认定的企业经济贡献度资料(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区级留成部分)。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规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奖励
申报条件:规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和1亿元(含)的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年度营业收入额证明(税务局盖章的纳税申报表)。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 旅游民宿发展扶持措施
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一)旅游民宿客房补助
申报条件:经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共同认定、验收合格,符合经营条件的旅游民宿。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涉及土地权、经营权、租赁权益的相关证明材料。3. 提供客房数量、类型以及内外部照片等佐证资料。4.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共同认定资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新建旅游民宿扶持
申报条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经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共同认定的新建旅游民宿。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涉及土地权、经营权、租赁权益的相关证明材料。3.建设和物资购买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复印件等佐证资料。4.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共同认定资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奖励
申报条件: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3个等级的旅游民宿。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佐证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 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研发扶持
申报条件:在国家部委、市级部门(含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办的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评选中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同等次奖项),旅游商品纳入重庆“外事礼品”名录的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评上述荣誉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六条 产业品牌创建扶持
(一)创建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奖励
申报条件:成功创建国家级、重庆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评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创建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奖励
申报条件:成功创建国家级、重庆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评国家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创建国家级、市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
申报条件:成功创建国家级、重庆市旅游度假区的创建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评国家级、市级旅游度假区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创建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奖励
申报条件:成功创建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创建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获评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成功纳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奖励
申报条件:成功纳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创建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纳入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成功创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的奖励
申报条件:成功创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的创建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成功创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基地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数字文旅发展扶持
(一)数字文旅企业扶持
申报条件: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含),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数字文旅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实际投资的资金明细表(附合同、发票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原创动漫游戏扶持
申报条件:有原创动漫游戏与平台公司签约并正式上线运营的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动漫游戏原创佐证资料。3.原创动漫游戏与平台公司签约的合同复印件。4.正式上线运营的佐证资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影视动漫企业房屋租金扶持
申报条件:在铜梁注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影视动漫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办公用房实际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宿舍等其他功能性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支付凭证。3.企业生产、经营现状的图文介绍,整体照片和内部经营照片2张以上。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 评星定级扶持措施
(一)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
申报条件:新评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业主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新评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创建奖励
申报条件: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业主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通过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评定性复核的奖励
申报条件:辖区内通过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评定性复核的业主单位。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通过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评定性复核的文件依据。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九条 文旅节庆活动扶持措施
申报条件:在本年度内,举办文旅节庆活动,且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2天,具有一定规模、组织规范有序、社会效益良好,并报经区文化旅游委和相关部门批准的,给予活动组织方5万至1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资料:1.申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节庆活动总体方案(含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内容、规模、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实施机构、经费方案、安保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后勤保障方案)3.节庆活动概况(含活动概述、社会经济效益、游客人次、旅游综合收入、活动图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体育场地设施扶持措施
申报条件:通过社会资本投资,利用旧厂房、老旧商业设施、建筑物屋顶、社区物业等存量资源,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体育场地基础建设、装饰装修、器材购置安装等,土地、房屋等租赁费用不予认定),依法新改扩建室内(室外)体育场地的企业。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复印件等投资额佐证资料。3.验收合格报告。4.有符合开放条件且对社会开放一年时间以上佐证材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体育赛事活动扶持措施
申报条件:主(承)办的参与人数多、产业属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体育商业赛事活动,或者规模在100人以上且级别为市级及以上的初始培育期赛事的企业。政府主办并以财政资金为主要经费来源的赛事不纳入扶持范围。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赛事活动举办证明材料(方案、秩序册、照片等)。3.投入资金明细凭证(其中,营销、宣传、明星邀请、赛事服务(认证)等费用不予认定,提供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复印件)。4.体育、公安等报批材料。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文艺表演团体扶持措施
(一)高品质演出奖励
申报条件:1.参加区级部门和镇街及以上主办、承办的节会演出;2.参加送文化下基层的演出(演员人数在15人以上,节目总类在4种以上,演出时常约40分钟);3.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批复文件的区内外商业演出;4.满足申报条件中1、2、3项任意一项且年演出达到50场及以上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活动举办证明(相关批准文件、方案、采购合同、节目演出的照片、视频、新闻媒体报道、相关主办方的证明材料等)。;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参与市级及以上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文艺活动获奖奖励
申报条件:参与市级及以上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文艺活动,荣获一、二、三等奖的文艺表演团体。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在市级及以上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文艺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文件依据或其他证明(活动开展文件、获奖文件,作品照片、视频,荣誉证书等)。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优秀原创文艺作品奖励
申报条件:被区级及以上文化主管部门采用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的文艺表演团体。
申报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优秀原创文艺作品获被区级及以上文化主管部门采用的佐证依据(相关部门采用或认定证明文件、作品照片、视频、荣誉证书)。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 申报程序
(七)第十三条 申报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或企业,原则上于次年3月31日前(规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经济贡献度奖励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间为5月31日,该项申请资料可以推迟到次年6月30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向区文化旅游委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项目申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所在镇街、管委会初审,区文化旅游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审核、征求税务、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后,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五条 项目审定。项目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第十六条 网上公示。经区政府审定的项目由区文化旅游委按规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章 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文旅委会同区财政局按计划兑现资金。
第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相关工作可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实施。区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对违纪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获得资金补助的企业收到资金后,按《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会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资金使用主体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缴已拨付的资金,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级以上财政支持项目,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予以处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符合享受多项补贴条件的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叠加享受。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市、区财政资金支持。
第二十一条 对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适时选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享受本奖励政策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需要在铜梁区实际运营,并承诺从享受政策之日起,5年内不得迁出铜梁,否则无条件全额退回奖励资金。本办法未尽事项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2022年1月1日至本实施细则施行日期间的补助,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实施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本细则将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
高质量发展补助申请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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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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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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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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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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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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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类型 |
□1规模以上企业扶持□2旅游民宿发展 □3旅游商品(文创产品)研发扶持 □4产业品牌创建扶持 □5数字文旅发展扶持 □6评星定级扶持 □7文旅节庆活动扶持 □8体育场地设施扶持 □9体育赛事活动扶持 □10文艺表演团体扶持 (以上只选择1个类别、在下栏“项目名称”中说明具体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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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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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状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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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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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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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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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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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镇街 意见(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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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意见 (盖章) |
(盖章) 年 月 日 | ||
铜梁区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
资金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就 年申报的 项目做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申报项目真实存在,提供的所有证照材料、纳税数据、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2.本单位所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争议。
3.本单位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裁定为严重或较严重失信 行为。
4.本单位承诺如获得扶持资金,将遵守《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
5.本单位承诺从享受本政策之日起,5年内不得迁出铜梁,否则无条件全额退回奖励资金。
6.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接受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申报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图片解读】《铜梁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