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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文旅发〔2022〕17号
  • 文化;文物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文化旅游委
  • 铜文旅发〔2022〕17号
  • 2022-04-26
  • 2022-04-29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铜梁区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管委会,区属事业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

现将《铜梁区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

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根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特制定铜梁区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和教育方针,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围绕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目标,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系统资源,丰富学校教育和校外培训内容,以打造基地、服务校园、搭建平台为抓手,初步构建起覆盖城乡的“文教合作”服务体系,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利用文化旅游阵地服务资源

1. 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加强联动,区文化旅游委与区教委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革命旧址命名一批“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公共图书馆要优化少儿文献馆藏,开辟“四史”教育、传统文化专架,组织开展好“红岩少年”“龙乡心驿站”等青少年品牌阅读推广活动。文化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面向青少年策划组织书法、国画、戏曲、民乐、非遗等传统文化展览展示和公益演出。博物馆、纪念馆等机构要加强与旅行社合作,设计推出满足 中小学素质教育需求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渐形成覆盖城乡、类别丰富的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网络,有力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

2. 有效服务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在提供服务、组织活动、培训辅导等方面的综合效应,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可以设置未成年人专属活动空间和固定服务时段,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辐射并带动当地中小学学生文化活动的开展。同时,在保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免费的基础上,鼓励适当引入具备资质的艺术院校、文艺社团、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服务内容、时间、收费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鼓励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开展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面向中小学生提供志愿服务岗位,招募志愿者,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

3. 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学校和青少年群体,开展“菜单式”“订单式”“预约式”服务。各级文化机构要加强艺术创作,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支持各级少儿合唱团发展,组织优秀的少儿合唱团队参加全市少年儿童合唱节。依托“重庆公共文化云”、重庆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化平台上线一批适合青少年的数字文化产品。鼓励各类文创产品开发经营主体面向青少年开发设计寓教于乐的文创产品,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品课程。

(二)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

4. 开展文化、艺术、戏剧、曲艺进校园系列服务。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文艺院团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继续做好“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馆进校园”等品牌活动,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文化素养培育。结合中小学课程教材和地方特色,遴选推荐一批适合进校园、进教材的戏曲曲目、非遗项目、艺术培训项目、古籍保护和利用项目等。依托“流动图书车”“流动舞台车”“流动博物馆”,定期组织文化旅游志愿者深 入乡村学校开展艺术普及和阅读推广,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

5. 支持学校课后服务。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艺工作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旅游志愿者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文化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开设文化艺术类活动课程,指导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文化辅导员可给予一定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同时纳入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区教委会同区文化旅游委组织遴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名单,按照公益性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课后服务代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名单内的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

6. 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结合青少年特点,博物馆、纪念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丰富校园红色文化,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 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策划举办走进校园、贴近师生的革命文物主题巡展、巡演、讲座,推动服务思政课与日常教学相结合。编撰出版系列革命文物知识读本、绘本,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组织革命场馆讲解员、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红色旅游金牌讲解员进校园 开展党史故事宣讲,继续举办小小讲解员大赛等特色品牌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到红色纪念场馆开展红色研学旅行和志愿服务。组织“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一红岩革命故事展演” 特色思政课等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展演展播。创编红色题材课本剧目,在院校宣传推广,鼓励学生参与演出。

(三)推进“文教合作”机制

7. 搭建“文教合作”平台。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教委与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等通过签订文教共建协议、举办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设施、剧场参观学习,共同打造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项目。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建立工作室。建立青少年活动效果评估、服务满意度评价等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的教育需求相匹配。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加强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系统与教育系统协同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长效机制。

8. 优秀典型示范引领。鼓励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评选一批“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优秀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负责对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将其纳入等级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支持面向青少年开展活动的课程研发设计、活动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空间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等。

(二)坚持正确导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三)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青少年参加的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预案。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开展师生活动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做好进入场馆、景区和学校的疫情防控。

请各镇街根据通知要求,细化本地工作措施,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区文化 旅游委,联系人及电话:区文化旅游委公服科朱洪月,6440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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